# 险些被绊倒大发雷霆　女教师猛踹女童右小腿遭判监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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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8-21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讯）称差点被女童绊倒，幼儿园前女教师一脚把女童踢到淤青，前日被判坐牢4天。

被告阿拉梅卢（57岁）早前承认一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

根据早前报道，涉事幼儿园调查后，马上暂停被告的职务。被告随后辞职，至今没有在任何学前教育领域的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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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阿拉梅卢。（海峡时报）

案情披露，去年4月2日，被告负责照顾幼儿园的幼一班，受害女童（4岁）是其中一人。他们早上上课，吃午餐和洗漱后，就要准备午睡。

上午11时55分，被告在为学生的睡床进行消毒，一一摆放在地上。当时，包括女童的约7名学生坐在课室内的一个角落，被告让他们移到另一处，其他6人都动了，但女童仍在原地。

被告开始把睡床搬进教室，在搬移第一个睡床后，被告转身感觉差点被还坐在原地的女童绊倒，气得马上用力踢了她的小腿一脚，大声指责她让她坐好。

根据电眼画面，女童被踢后，抱着小腿埋头，被告也不加理会，继续骂她。

当天傍晚，女童的母亲去接她回家，女童跟母亲说被告踢她，因为她“没有坐好”。母亲见女童小腿淤青，立即与其他老师沟通。老师表示隔天会通知校长，母亲当晚报警，也带女童到竹脚妇幼医院看诊。女童右小腿淤青，拿了两天的病假。

法官下判时说，虽然能理解被告在高压环境工作，一人得照顾15名学生，但倘若她在踢了女童后，能及时给予关注，而非继续骂她，罚款或足矣。

法官指出，高压环境不能成为虐待孩童的借口，鉴于本案被告的罪责和受害人蒙受的伤势等，有必要处以监刑。

**下意识反应 非预谋干案**

律师称被告一只眼睛瞎了，另一只也患青光眼，因此让她更警惕周围，担心被绊倒。

被告律师为她求情时也说，被告使用的力气不大，是下意识的反应，并非预谋干案。正因视力不佳，被告变得高度谨慎，结果才会有偏激的反应。

他说，被告从事幼教业已约30年，没有不良记录，此次是首次也是最后一次犯错，希望法官考虑判她罚款。

主控官反驳，指被告眼疾并不会影响她的自制能力，反而应让她更能了解其他弱势者。针对已在这行服务多年，主控官指被告不是不成熟的照看者，理应知道如何控制情绪，不该对孩子动手，若不判监刑，或是发出错误信息，建议法官判她坐牢5到7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