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丢香蕉 爆家丑  弟妇向大姑夫妇索赔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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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1-20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20日讯）汽车公司的家族成员为股份翻脸，弟妇指责大姑在家翁丧礼上对她丢香蕉，辱骂她不守妇道和挪用大笔公司款项，大姑也连同丈夫在公司员工面前诋毁她声誉。弟妇把大姑和她的丈夫告上法庭，起诉两人诽谤，索赔超过25万元（约75万令吉）的名誉损失。

答辩人夫妇否认有“丢香蕉”事件，大姑当时只是说了一句“烂香蕉”；而且，他们发现弟妇疑擅自更改公司股权比例，让自己成为大股东，甚至把公司款项拨给她的情人，被指诽谤弟妇的话都是有根有据的。

《联合早报》报导，这起民事诉讼昨天在高庭开审，起诉人林秀玲（48岁）是百胜汽车贷款公司与百胜汽车租赁公司的股东之一。她是在丈夫于2013年病逝后，继承丈夫在公司的股份。曾经也是公司董事的她于2019年卸下职务。

被起诉的梁春婵（57岁）和丈夫王逢兴（57岁）是林秀玲丈夫的姐姐与姐夫。梁春婵与梁家另一个姐姐也在上述两家公司持有股份，王逢兴则在公司担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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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人林秀玲。 

根据索赔书，诉方声称，2018年3月份，梁春婵与姐姐约见林秀玲，要求她交出在两家公司的股份与掌控权，但双方无法就买过股份的价格达成共识。

同年5月，林秀玲的家翁去世。诉方指梁春婵趁机在父亲丧礼上，向前来吊唁的生意同行强调，自己才是百胜汽车贷款公司的大股东，同时诋毁林秀玲的声誉。除了用“烂女人”“贱女人”等字眼辱骂林秀玲，梁春婵也被指诬赖林秀玲当别人的情妇、挪用公司款项和支付高额薪酬给自己。诉方称，梁春婵甚至把一串香蕉丢向林秀玲。

诉方的立场是，除了在丧礼上，梁春婵与丈夫王逢兴也在同年6月和8月，两次在公司同事面前羞辱林秀玲，包括指责林秀玲不配做梁家媳妇，大骂林秀玲为“强盗”，偷偷更改公司股权比例等。诉方要求法庭下令答辩人不准再诽谤林秀玲，并对林秀玲做出名誉受损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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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王逢兴。 

辩方昨早在开庭陈词中驳斥，梁春婵并没有在父亲丧礼上对林秀玲说过那些羞辱她的话。辩方律师在庭上指出，当时梁春婵只是把一串香蕉放在林秀玲旁边，说了一句“烂香蕉”，根本没有发生丢香蕉或辱骂“烂女人”一事。

不过，辩方指出，梁春婵与姐姐确实在2018年2月份发现，林秀玲滥用梁家姐妹对她的信任，背着她们增派公司股份，让林秀玲自己成为两家公司的大股东。后来，在梁家反复的要求下，林秀玲才把理应属于梁春婵与姐姐的股份转回给她们。

与此同时，梁家也发现林秀玲疑擅自售卖公司的汽车，然后私吞售车所得，并且拨用公司款项来支付“佣金”给情郎黄文忠，款项达4万零500元（约12万令吉）。为此，梁春婵已另外发起两起官司，向林秀玲追讨她所挪用的款项。

林秀玲上庭供证时否认辩方对她的所有指控。她辩说，是负责行政工作的人员把股份分派搞错，她对此并不知情，自己无意私吞别人的股份，事实上她也把股份转回给梁家姐妹了。

案件今天续审，由林秀玲继续接受辩方盘问。（部分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