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大中国籍博士生企图强奸前室友，上诉反被加监和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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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10
Source: 狮城新闻

亚洲顶尖名校新加坡国立大学的一名**32岁中国籍博士生高某**，因闯入前女室友住所企图强奸，被判刑后上诉，结果非但未能减刑，反被加刑。

高某面对七项包括企图强奸、擅闯以及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早前承认其中四项，**被判坐牢六年六个月六周及鞭刑三下**。然而在上诉期间，他不仅没有表现出悔意，反而一再推卸责任。三司庭认为被告**不知悔改还滥用司法程序**，决定加重刑罚。最终刑期增至**七年七个月六周以及三下鞭刑**。

从追求骚扰室友到暴力闯入 

根据法庭文件，高某与受害者曾为室友关系，直至高某于2023年8月搬离。

搬出两个月后，即2023年10月，高某开始对受害者展开追求。

他通过短信频繁约受害者外出，尽管受害者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其停止打扰，高某仍持续纠缠，并数次返回原住所寻找受害者。持续的骚扰迫使受害者一度搬去朋友家暂住数日。

案发当天，高某返回该住所，由另一名租客开门让其进入。高某先是声称自己遗落了银行卡，并表示要为前一晚发送的信息道歉。受害者拒绝接受道歉，并警告将报警。这一回应让高某感到“沮丧和敏感”，随后他**强行闯入受害者房间，先对其实施猥亵，进而试图强奸**。

高某事后承认，他的动机包括**想与受害者发生性关系、羞辱她，以及“发泄一点怒气”**。

受害者尖叫声引来了另一名租客，该租客强行将高某拖开，才阻止了强奸行为的发生。然而，高某并未离开住所，受害者最终让一名室友报警。事后体检显示，受害者身上有**抓痕和瘀伤**。

被判刑后上诉 

高某被捕后接受了精神评估，结果确认其**无任何精神障碍或疾病**。2025年12月，高某因企图强奸、非法侵入等**四项指控**被判处**六年六个月零六周监禁及三下鞭刑**。另有其他**三项指控**在量刑时被纳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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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高某在上诉庭提出重审请求。**由于没有律师代表，高某自行通过普通话翻译向法庭陈述**。他表示，自己当初认罪时**意识不清**，并未完全理解法庭宣读的事实，且认罪后没有机会表达自己的看法。他声称当时是因为“个人原因”才接受了那些事实。

他还声称，在事发前约两个月里，他与受害者每天都有交流，受害者性格开朗，两人关系“融洽”，因此他认为自己的行为 **“不会对她造成巨大的个人伤害”**。

指责室友与房门 逻辑感人 

在法庭上，高某的辩护逻辑引发哗然。**由于缺乏法律专业指导，他提出了多项不合逻辑的论点，并在发言过程中多次打断法庭程序**。

他暗示，当时介入的室友 **“加重了问题的严重性”** ，并打断了他向受害者的道歉。当法官指出正是该室友阻止了强奸行为时，高某坚称该室友“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

最令法庭侧目的是，高某将部分责任归咎于受害者的房门。他声称，受害者的房门 **导致了某些行为** ，他拉门时并无直接伤害意图。大法官随即反问：**“他是在说门让他这么做的吗？”** 高某竟回答：“是的”，并称“确实有这种感觉”。

**整个上诉过程中，高某多次在法官未说完时插话、偏离主题陈述无关内容，导致庭审进展缓慢。法官和控方不得不反复引导其回到正题。**

副检察官在庭上严厉驳斥了高某的说法。他指出，高某的态度已 **“从指责受害者，变成了如今我们听到的指责房门”** 。高某未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并以此为由**要求法庭加重其原有刑罚**。

大法官在听取陈述后提醒高某，撤销认罪需要满足**很高的法律门槛**，而高某以“意识不清”为由推翻认罪的辩解**远未达到这一标准**。

这起案件在本地华人社区引发广泛关注。新加坡法律对性犯罪向来严惩不贷，上诉不但没减刑反而加刑的判决，更向社会传递了明确信号——在新加坡触犯法律，不仅会受到严厉惩罚，试图通过上诉逃避责任还可能招致更重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