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婚64年竟在90岁离婚！老翁起诉89岁前妻要求赡养费，法院判决结果太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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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16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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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90岁男子向其89岁的前妻申请配偶赡养费，但被家事法庭驳回。法院指出，两人均已处于生命的黄昏阶段。

法院还指出，该男子将从婚姻财产池（离婚时需分割的夫妻共同资产）中获得超过200万新加坡元（约160万美元）的款项，而他的前妻是一名依靠养老金生活的退休人员。

根据周三（9月16日）公布的判决书，这对前夫妇结婚超过64年，育有三名子女，子女均已年过60岁。按照家事法庭裁决的惯例，判决书中未披露他们的姓名。

婚姻财产池的大部分价值来自他们的共同资产——一套价值580万新加坡元的房产。

## 案件详情



这对夫妇于1960年1月结婚，并于2024年9月获得离婚临时判决。

由于子女均已成年，因此不存在抚养权或子女赡养费的问题。

在处理婚姻资产分割时，法官 Dedar Singh Gill 将该男子名下的约1.45万新加坡元计入财产池，其中大部分来自他的中央公积金（CPF，新加坡的强制性社会保障储蓄计划）。

法官还将该女子资产中的约8万新加坡元计入财产池，其中包括近2万新加坡元的公积金。

该女子主张，她对婚姻住房贡献了100%的资金并独立支付了房款。她表示，此前她通过教师住房计划购买了房产，该房产的出售所得全部用于购买目前的婚姻住房，而她的丈夫“毫无贡献”。

该男子则寻求将所有婚姻资产进行50:50平分，声称自己对之前的教师住房和目前的婚姻住房都有贡献。

然而，法官指出，双方的说法都没有书面证据支持。

## 间接贡献



该女子寻求在间接贡献方面获得80:20的分配比例，理由是她在整个婚姻期间承担了几乎所有的经济和非经济负担。

她表示，在婚姻的前半段，两人都在工作，但她是主要经济来源，支付了子女的学费、课程费、家庭度假费用，以及在工作期间照顾孩子的佣人费用。

她还提到，她曾给儿子5万新加坡元创业但以失败告终，并支付了子女的婚礼费用。

她声称，在1992年退休后，丈夫没有收入且“毫无贡献”，而她依靠每月约2400新加坡元的养老金支撑家庭。她补充说，每月会将其中一半给丈夫。

此外，她还表示自己是子女的主要照顾者，负责为家庭烹饪、监督各类家政工人以及统筹房屋的维修与保养。

丈夫则寻求平分或接近平分的间接贡献，声称在退休前，双方将收入全部存入共同账户，所有家庭开支均由此支付。退休后，他称开支由共同账户的积蓄支付，随后由妻子与儿子及长女的共同账户支付。

他表示，自己在照顾和抚养子女方面尽到了“公平的份额”。

Gill 法官表示，由于双方对婚姻前半段的描述版本不同且缺乏客观证据，很难确定当时的间接经济贡献。

然而，退休后的婚姻后半段情况则较为清晰。

无可争议的是，该男子除了每月从 NTUC Income 保险公司获得 485.75 新加坡元的年金外，没有其他收入；而唯一的收入来源是该女子每月约 2400 新加坡元的养老金，且她将其中的一半给了丈夫。

该女子还提供了支付记录，证明她一直支付房产税直到2024年，以及她独立承担的家庭账单收据。

## 妻子贡献更大



法官还发现，妻子在间接非经济贡献方面占据更大份额，并提供了关于照顾子女和操持家务的详细证据。

她从孩子出生起就是主要照顾者，即使在工作期间，也负责辅导功课并管理孩子的学校事务和活动。她还打理家务、烹饪、组织家庭聚会，并培训和监督雇佣的家政工人。

Gill 法官表示：“相比之下，丈夫仅以概括性的措辞主张他尽到了公平份额，并未详细说明在照顾孩子、学业、健康或情感需求方面的具体细节。”

“我还认为一个重要点是，丈夫既没有反驳妻子所说的为家庭所做的大部分事情，也没有提供任何竞争性的个人陈述。”

法官将间接贡献评定为 70:30，倾向于该女子。

该女子请求将其在财产池中的份额增加 2%，理由是前夫从2025年3月起非法将她排除在房屋之外，并在大门上加了锁。

然而，该男子声称前妻和长女是自愿搬走的。

Gill 法官注意到，关于“非法排除”的投诉直到书面提交时才首次出现，且无论如何，双方都将从财产池中获得巨额款项。因此，他拒绝基于此理由提高该女子的资产份额。

最终，综合直接和间接贡献，计算出的分配比例为 60:40，倾向于该女子。

据此，该女子将获得 350 万新加坡元，而其前夫获得 240 万新加坡元。

该男子根据《妇女宪章》申请作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前夫”获得赡养费，理由是他有医疗和行动问题，无法谋生，收入极低，且妻子搬离住房后，他必须独自承担房屋开支。

如果不能获得赡养费，该男子请求获得相当于其婚姻资产份额 5% 至 10% 的一次性款项。

法官驳回了该男子的赡养费申请及一次性付款请求。

法官表示，双方都已处于生命的黄昏，都没有赚钱能力，也不可能通过工作改善财务状况。

Gill 法官补充说，两人都依赖每月养老金或款项作为财务来源，且每人都将从婚姻财产池中获得非常可观的金额。

该男子将获得的 200 多万新加坡元“足以满足一名 90 岁退休人员余生的需求”。

“一旦分割生效，他的生活将得到充分保障。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一名同样依靠养老金生活的年迈退休女性支付赡养费，既不公正也不必要。”

该男子还要求从前妻的份额中报销 2025 和 2026 纳税年度的房产税，称她自 2025 年 3 月搬走后未支付任何费用。

法官承认，该男子不应仅仅因为住在那里就承担全部房产税，但认为要求前妻支付全额账单的论点站不住脚。

他裁定，这两年的房产税必须由双方平摊。

该房产将在六个月内公开市场出售，由双方共同负责销售事宜。

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法律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