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控方上诉得直 反对党人物林鼎无牌执业刑期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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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24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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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鼎面对7项控状，包括失信、非法盯梢、无照执业，以及拒绝回答调查员问话的罪名。不认罪的他早前在国家法院受审后被判罪成。（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新加坡反对党人物林鼎在没有律师执照下执业，触犯律师专业法令，原本被判监6周和罚款1000新元，但控方上诉得直，高庭昨天改判林鼎坐牢3个月又1周。

《联合早报》报道，林鼎通过代表律师表示有意针对本案，向最高法院上诉庭提出相关申请，加上他还有客户的刑事案未了，为此要求展期至今年4月24日入狱服刑，他的这项申请获得法官批准。

林鼎（61岁）目前是人民之声党秘书长与人民联盟秘书长，在狮城当律师超过30年。

他面对7项控状，包括失信、非法盯梢、无照执业，以及拒绝回答调查员问话的罪名。他否认指控，但早前在国家法院受审后被判罪成，被处以坐牢6周和罚款1000新元的刑罚。当时法官下判时指出，身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林鼎却无视法律犯案，法庭必须给予充分的刑罚，以阻遏其他人犯下同样的罪行。

林鼎针对罪成与刑罚上诉至高庭，控方则认为刑罚过轻，也向高庭提出上诉，加南拉美斯法官星期一发表上诉裁决，裁定控方上诉得直。

根据宪法，一个人若在新加坡或海外法庭被判罚款至少1万新元，或监禁至少一年，5年内将不可参加全国选举。换言之，以林鼎目前所面对的刑罚，他仍可参加来届大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