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知卖家走私照交易　妇买走私狗只罪成罚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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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2-06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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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孙文强和王思琦的车内找到的腊肠犬和博美犬。（新明日报图） 

（新加坡讯）狮城妇即便知道卖家将通过非法途径，将腊肠犬从大马走私到狮城，仍选择购买，前日被判罚款7000元。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41岁的狮城妇卓素雯，她前日承认一项抵触动物和飞禽法令的控状。两名卖家是一对新加坡男女孙文强（28岁）和王思琦（28岁）。

调查揭露，被告和两名卖家都加入了数个宣传售卖宠物的Telegram群组。去年1月，被告见孙文强和王思琦发出售狗儿的贴文，便主动联系两人咨询。

被告从两人口中得知，他们售卖的宠物狗来自吉隆坡的一个宠物农场，而他们会通过非法途径把宠物运来新加坡。

即便被告知道两人会走私狗只，却因无法抵抗他们开出的诱人价格，最后还是决定以2300元向他们购买一只腊肠犬。这个价钱，比向狮城宠物店购买便宜许多。

2023年1月31日，被告通过与宠物农场饲养员的视讯，看了她有意购买的腊肠犬，随后确定交易，并付了200元的定金给孙文强。

视讯中，对方告知被告，他们需要一天的时间把腊肠犬从吉隆坡送到新山，在新山给兽医做个健康检查，才运送到新加坡。

去年2月2日，孙文强和王思琦到新山的宠物店取被告购买的腊肠犬和另一只博美犬，有意直接将腊肠犬送到被告家，却于当天傍晚6时许，在兀兰关卡被拦下。

执法人员在他们车内的前座乘客位子下，找到腊肠犬和博美犬，而王思琦也刻意用自己的包挡在两只狗的前方，希望能躲过执法人员的视线。（人名译音）

## 首个被定罪买家



被告是首个从大马购买走私宠物狗被定罪的买家。

公园局发言人表示，走私和非法买卖宠物不仅危害动物健康和福利，也对公共健康构成威胁。

“公园局鼓励有意养宠物的公众向动物福利团体领养，或向有执照的宠物店购买。”

发言人强调，无论是宠物主人、业者或公众都能尽自己的一份责任，保护动物的安全和福利，“当我们停止从不明来源购买宠物，才能制止走私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