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祸索赔拒和解 法官：起诉人提告或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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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10-02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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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讯）车祸后要索赔2万余元（新币，下同），车主拒绝接受对方提议的近1万元赔偿和解，选择起诉对方。官司拖了4个月之后，车主最终接受对方提议的赔偿额，但由于他一开始时就在没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与对方沟通和解，法官因此下令他承担对方的法律费用。

法官发表判词时提醒公众，在采取法律行动前要慎重考虑各方提出的和解条件，否则案件进入法律程序后可能得不偿失。

这场车祸发生在2021年2月，起诉人是车主张金伟，答辩人是赖雄文及他的保险业者Tradsurance Agency。

双方在同年8月进行谈判，起诉人指1万8858元的维修费，在加上其他费用后，要求对方赔偿2万零997元。答辩人则提议以赔偿9991元，并支付对方的律师费作为和解条件。

答辩人提出的这项“Calderbank提议”，是在民事案入禀法庭前，允许双方在不损害各方利益的情况下协商，并达到和解的方式。拒绝和解的那一方，是有可能被法庭下令承担法律费用的。

起诉人两次拒绝答辩人的“Calderbank提议”，选择入禀法庭索讨2万零18元的赔偿。答辩方坚持赔偿9991元，但这次正式提出庭外和解（Offer to Settle），同时表明不再同意缴付对方的律师费。

结果，起诉人4个月后改变主意，愿意庭外和解，赔偿金是答辩人提议的9991元。

起诉人指答辩方当初没解释赔偿额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因此不接受原本的和解提议。法官则认为，起诉人一早就可提出疑问，但他选择不理会，没说明拒绝和解的理由就直接提告。

法官认为，如果起诉人尝试了解对方立场，案件其实没必要进入法律程序。答辩方如今得支付额外费用进行辩护，法官认为对他不公平，因此下令起诉人支付对方2200元的法律费用。

针对这起事故，律师林于晖受访时说，民事纠纷应该尽可能选择和解，因为诉讼的花费昂贵，也给各方带来压力。若没仔细考虑就拒绝和解，最终只会浪费时间，这笔账到头来可能算在自己头上。

律师事务所董事沃特·亚历山大说，当事人还在气头上时，律师有义务向当事人提出分析和建议。（部分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