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控方针对刑罚上诉得直 前总裁电梯内打少年 改判监2周罚3500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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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10-07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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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柯武韩被控一项蓄意伤人和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指他于2019年11月22日，在百灵商业中心商场电梯内出言侮辱和掌掴少年。（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餐饮集团前总裁在电梯里打少年，原本被判接受1年强制治疗，狮城高庭法官前日裁定控方上诉得直，改判前总裁监禁2个星期和罚款3500元（新币，下同）。

《联合早报》报道，高庭法官洪承利发表口头裁决时指出，尽管强制治疗的评估报告显示被告的躁郁症与犯案有关，也提及酒精可能导致他的情绪更加冲动，但报告没有指出他的罪行在多大程度上可归咎躁郁症，而不是醉酒状态。

法官认为，被告案发时喝了不少烈酒，加上蓄意伤害当时年仅13岁的少年，对少年造成心理创伤，这些都是加重刑罚的因素，惩戒是主要的判刑考量。

法国籍被告柯武韩（Vu Han Jean-Luc Kha，44岁）被控一项蓄意伤人和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指他于2019年11月22日晚上8时15分左右，在百灵商业中心商场电梯内，出言侮辱少年，并推撞和掌掴对方。

他在2021年10月认罪，新加坡国家法院法官今年3月接受精神科医生的评估，同意被告是在受躁郁症影响的情况下犯案，经过治疗后情况已好转，因此判他接受一年强制治疗。

控方针对刑罚提出上诉，并指出被告称案发时受精神疾病影响，但他却拖到案发一年后，才去看专科医生和接受治疗，显然是意图逃避监刑，要求高庭法官判他罚款和监禁至少8个星期。

代表律师则认为，新加坡国家法院法官判处被告强制治疗的裁决无误，应维持原判。

洪承利法官说，被告案发时喝了超过3至4瓶威士忌，并在狭小的电梯内掌掴少年，导致无处挣脱的少年事后不敢搭电梯，尤其是有成年男子在场，甚至出现失眠和无法专注课业的情况。

法官认为，任何涉及年轻受害者的罪行，以及在酒精影响下的犯罪行为，都必须受到严厉的处分，但控方要求的8个星期刑期过长，2个星期监禁较为合适。

法官也强调，精神病是判刑考量因素之一，但须视个别情况而定，包括病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被告闻判后神情淡然，他通过律师要求延迟服刑获得批准，展期至本月20日开始服刑。（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