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钱和女友挥霍 没钱养妻女 董事经理须付6万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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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09-06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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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6日讯）尽管净月入多达1万7000元（5万1000令吉），离家出走的董事经理称无钱养家中妻女，但庭上被踢爆宁可花大笔薪水和卖股票套现，与女友过着奢华生活。

法官认为，男子既然有本事“追女”，就有能力养家人，下令他每月支付约1万9000元（6万令吉）赡养费。

法官坦言，判决比较罕见，因为下令支付的总额超过丈夫的净月入，“但这并不是问题，因为他既然可以卖股票维持自己奢侈的生活，就也可以卖股票养家人。”

根据判词，为赡养费和生活费闹上公堂的这对夫妻，与两名16岁和10岁的女儿原籍澳洲2012年因丈夫工作的关系搬来我国居住。丈夫在一家公司当董事经理，每月净收入为1万7000元。

妻子去年9月入禀法院，指丈夫没尽义务养她们三母女，要求丈夫每月支付1万5000元（4万5000令吉）的赡养费。

判词揭露，两人近年来表面上维持夫妻关系，实为各过各的生活。丈夫在外有好几个女人，过着极其奢侈的生活。妻子在2014年开始工作，月入不到4000元（1万2000令吉），多数时间都在照顾两名女儿。

丈夫原本承担三母女的生活费，但他去年突然搬出去住，并表示要停止所有经济上的贡献。

他告诉法官，并非故意忽略家人，而是在与妻子分居后，需额外承担租金和水电费共2600元（7800令吉），没有余钱资助妻女的生活费。他认为，妻子有存款、有收入，无需他来供养。

不过，丈夫接受盘问时却被踢爆，根据信用卡单及银行账户记录，他每月过着奢华生活。

**母女申报生活费合常理**

法官指出，为了维持这样的生活水平，丈夫甚至几度卖出持有的股票套现补贴。相比之下，3母女申报的生活费和个人开销合乎常理。

法官认为，无论妻子经济状况如何，丈夫如果还有经济能力，就没理由停止负起养家责任，因此下令丈夫须承担妻子和两名女儿的生活费，包括房租，女儿学费和医药费，每月共约1万2000元。

同时，丈夫也得支付每月7300元（2万2000令吉）赡养费，作为三母女的个人开销。因此，他每月得掏出约1万9000元给妻女，比月入多了2000元。

**带女友出国旅游**

董事经理一个月的“追女”和休闲开销多达1万元（3万令吉），包括带女友到巴黎高档餐厅用餐。

根据判词，丈夫原本在宣誓书中声称，每月个人开销约1万1000多元，但后来呈堂的信用卡账单和银行账户记录揭露，他的真实开销远高于申报数额。

从账单中可见，他从去年4月底到8月，短短四个月内和女友到法国、澳洲、泰国和香港等地游玩。

他的钱除了用在飞机票和酒店住宿，也用在买礼物送女友，而与女友用餐的费用，可达到数百元甚至上千元。

例如他6月和女友在香港豪华酒店的用餐费是1136元（3400令吉），而7月和女友在法国埃菲尔铁塔用餐的费用是587元（1800令吉）。如果以去年7月份为例，丈夫一个月内花在女友和休闲方面的开销就多达1万元。

夫妻俩目前已分居，但未正式申请离婚。法官表示，在日后的离婚案中，法庭还可再对赡养费数额做出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