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5月1日新法生效以来,这对男女成为首批因走私Kpods而被起诉的嫌疑人。
两名20多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女(一男一女)因向新加坡走私“Kpods”而被起诉。这是自《烟草与雾化器控制法》(TVCA)生效以来,首例被指控此类罪行的案件。
卫生科学局(HSA)在周五(5月15日)发布的新闻稿中表示,在两人的车内发现了价值超过80万新元的电子烟设备。

马来西亚两人在兀兰检查站被截获
5月6日,26岁的Muhammad Izzat Emer Bin Mohd Hassan和24岁的Nurain Binti Ismail驾驶一辆马来西亚注册的汽车,通过兀兰检查站进入新加坡。
移民与关卡局(ICA)官员在车内发现了161个隐藏的包裹,经检查,其中含有12,273个电子雾化烟弹。

随后,两人被ICA拘留。
缴获设备涉嫌为Kpods
卫生科学局(HSA)接报后,官员迅速接管现场调查。
他们怀疑缴获的设备为Kpods,即含有依托咪酯(etomidate)的烟弹。依托咪酯在《药物滥用法》中被列为C类管制药物。
这些物品的街头估值超过80万新元。
HSA表示,这将是迄今为止新加坡截获的规模最大的非法走私Kpods案件。
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
5月8日正式被起诉
5月8日,两名嫌疑人因违反《烟草与雾化器控制法》(TVCA)走私Kpods而被起诉。
这是该法案自5月1日由原《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更名后,首起被起诉的走私案件。

自法案生效起,依托咪酯已被列入TVCA新附表中的“特定精神活性物质”。
这意味着,凡被判定非法进口含有依托咪酯产品的人员,将面临3至20年监禁,以及5至15次鞭刑。
而被判定为供应商的人员,则可能被判处2至10年监禁,以及2至5次鞭刑。
案件推迟至6月26日
在被起诉后,这两名马来西亚人被羁押一周以协助进一步调查。
该案于周五(5月15日)再次在法院过堂,目前已推迟至6月26日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