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狱当天就到芽笼为性工作者把风 男子被判坐牢3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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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23
Source: 狮城新闻

![出狱当天就到芽笼为性工作者把风 男子被判坐牢33周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8/17889097.avif?0)





示意图。（图：iStock）

一名新加坡籍男子出狱当天就接受在芽笼当看场的工作，帮性工作者把风，躲避警察和执法人员，最终被判坐牢。

据新传媒亚洲新闻台CNA报道，这名49岁的被告Magandran Nadarajan前天（21日）被判坐牢33周，刑期包括他在假释减免令（remission order）期间犯罪，而须额外监禁19周。

被告向一项协助他人从事卖淫活动以收取报酬的控状，以及一项协助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认罪。另外两项控状则在量刑时被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在去年6月也曾因性交易相关的罪名被定罪，因此被告属于重犯，刑罚加重。

每天平均为15名性工作者服务 

被告是在去年12月7日获假释出狱，假释期一直到今年6月。他在出狱当天就找上朋友找新工作，朋友请他到芽笼22巷当看场把风，一天有60元到70元的酬劳。

看场工作主要是帮助性工作者躲避执法人员，若是被告发现警员巡逻的踪迹，就立刻打电话通知朋友，再由朋友提醒这些性工作者。

两人都清楚这些“服务”是在试图妨碍司法公正，阻碍针对卖淫的执法行动。

被告接受了这份工作，从出狱当天到大约今年2月期间都会骑脚踏车去芽笼，并从晚上9点到第二天的清晨5点帮忙把风。

使用把风服务的性工作者每天平均有约15人，每人每天支付10元酬劳，被告一般每天会收到60元到70元之间。

控方：被告改过自新可能性低 

警方是在收到线报后在今年2月10日，在芽笼22巷逮捕了两名男子。

控方要求法官判处被告监禁14到17周，同时因为被告在假释期间犯案，要求判处被告额外坐牢19到23周。

控方表示被告不仅重犯，而且在两个半月期间几乎每天干案。控方补充，有鉴于被告假释当天就立刻再次犯案，被告改过自新的可能性低。

由于被告是重犯，在协助卖淫收受酬劳的罪名下，可被判坐牢最长十年，罚款最高15万元。

涉嫌协助妨碍司法公正可被判坐牢最长七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