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警员动粗爆粗口 女子被判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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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6-20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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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0日讯）一名女子被警方误认是他们正在追逐的电动滑板车骑士后，在被警方阻止离开现场时，推碰其中一名警员，还对他们爆粗口，被判缓刑一年。

《今日报》报道，这起事件发生于去年7月4日。三名警员当天凌晨1时左右，在禧街（Hill Street）一带开车巡逻。

他们途中发现两名电动滑板车骑士，决定把巡逻车停靠一旁，进行例行检查。但这两人一发现警员，便立即逃跑，与警员展开追逐战。

警方追到新加坡管理大学内的李嘉诚纪念图书馆一带后，两人已不见踪影。

警员罗斯里于是叫他的同事继续徒步巡逻，而他则去把车子开过来。途中，他发现24岁的被告谢燕婷（译音）靠在柱子上用手机。他便上前检查，当时谢燕婷双颊泛红，像是刚跑过，怀疑她就是他们在追捕的对象。实际上，她是喝了酒。

警员罗斯里上前检查时，谢燕婷不加理会，并尝试离开。罗斯里于是找来另外两名同事的支援。

谢燕婷之后企图过马路，其中一名女警员西蒂努迪亚娜便抓着她。就在这时，谢燕婷转身用手推了女警的胸部。

警方之后逮捕了她，并将她带上警车。途中，谢燕婷还对警员爆粗口。

谢燕婷因对警员爆粗口和动粗，星期二（18日）被判缓刑一年。

以志愿法律服务（Pro Bono）代表谢燕婷的陈俊良律师辩称，事发时谢燕婷是喝醉了，而她要过马路是因为她想搭德士回家。

副检察官指出，谢燕婷事发时已23岁，“应该已经够成熟，并了解自己行为的后果”，却还对两名警员爆粗口，于是要求法官判她坐牢四个星期。

陈俊良则以谢燕婷只“推了警员的胸部一次”，也没有展现“任何逃避逮捕的迹象”，要求法官判处缓刑。

“这个案子非常特别。当事人并没有涉及最初的调查。”

地区法官指出，虽然针对公务员的刑事犯罪应该有威慑性的判决，但这起案件“有几个不同的因素”。

法官说，在喝醉后，没有展现任何行为失检的迹象，而且“她也没有犯罪所以没有必要逃走”。

“事实陈述书没有说明任何阻止她离开或逮捕她的依据。事实陈述书上也没有指出她是否有犯错，她没有义务配合。”

法官也指出，谢燕婷会推警员，是因为她被拦住，而“不是针对警员”。

另外，谢燕婷的父亲也必须交5000元（约1万5000令吉）的保证金，以确保她的行为良好。法院也判她做8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Postｉｎ: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