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上司共谋向鱼商索贿 狮城职总平价前职员判监缴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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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4-12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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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总平价合作社前组长施福南与上司共谋向鱼商索贿，被判坐牢3年及2个月，也被下令缴交26万1500新元罚金。（联合早报图） 

（新加坡讯）新加坡职总平价超市一名七旬前职员出于贪婪，与上司共谋向鱼产供应商索贿超过52万元（新币，下同），如今锒铛入狱还须缴付26万1500元的罚金。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施福南（70岁）曾担任职总平价合作社组长。他早前承认10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罪名，面对的另外21项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他于前日被判坐牢3年及2个月。

他也须缴付26万1500元的罚金。若他无法缴付这笔罚金，须坐牢多523天代替。

《联合早报》之前报道，施福南与上司林建国（48岁）2013年起卷入这起贪污案。

林建国的职责之一是每晚到裕廊渔港批发市场，根据职总平价超市所需的货量购买海鲜。当时，身为职总平价合作社高级组长的林建国，有权决定使用哪个供应商，以及所要采购的数量，施福南则协助进行这项工作。

林建国某天问施福南要不要赚钱，并提议向所使用的鱼商索贿，当作跟对方买进更多货的酬劳。施福南当时正在苦恼缺乏赌本，于是答应，并说好平分收益。

两人向4家鱼产供应商索贿，并承诺会给他们更多生意。接下来，涉案鱼商每个月定期送上贿金，数额介于500元至2500元。8年下来，林建国和施福南收下约52万3000元。

林建国被判须缴付28万9843元罚金，如果他无法缴付罚金，就须坐牢多523天代替，据悉，他已缴付18万元。

控方指出，两名被告接受贿赂，意味着两人采购的鱼货可能不是质量最好的；而职总平价是新加坡规模最大的超市集团，上门光顾的人数众多，必定有不少人受影响。受到贪污行为的影响，采购就不公平，对其他鱼产供应商不利。

主控官说，林施两人出于贪婪干案，并且持续多年，获得巨额款项，必须被判监。

没有聘请律师的施福南早前在庭上求情，指自己年事已高，希望法官判他罚款即可，或最多四五周监禁。法官告知他必须坐牢抵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