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供性服务 租房给卖淫女子 中国女子承认2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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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3-31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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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2024年2月就曾因涉嫌非法性交易被捕，并接受了12个月的有条件警告。然而，她无视警告，继续从事卖淫活动。 （早报档案示意图） 

（新加坡讯）中国女子婚姻出问题，离家后租屋从事性交易，半年赚取超过4万元。她也将其中一间房租给另一名卖淫的中国女子，让对方在房内提供性服务，平均每周接客6至12次。

中国籍被告郑晓茵（46岁）星期五（28日）在当地国家法院面对卖淫和允许别人在单位卖淫的4项控状，她承认了其中两项，另两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由于婚姻出现问题，被告在2023年底搬离原本的住址，她于2024年4月起入住涉案单位，每月租金为3700元。

2024年4月至10月间，被告在两个网站上以3个不同的个人资料发布性服务广告，并在租住房内提供性交易服务。她每次收取140元提供性服务，另提供每次80元的手淫按摩服务。

被告在2024年2月就曾因涉嫌非法性交易被捕，并接受了12个月的有条件警告。然而，她无视警告，继续从事卖淫活动。

此外，被告还将单位内的一间房间，以每日200元的价格租给一名37岁的中国女子，允许对方在房内进行性交易。

这名中国女子于2024年7月来到新加坡，在劳明达的一家酒吧担任服务员。由于需要筹钱支付婚礼费用，她选择卖淫来获取额外收入。

女子在一名中间人的介绍下认识了被告，并在9月至10月间，陆续向被告租房，租金一共为2400元。

期间，女子每周约3天到4天在房内为客户提供性服务，每天接待2名至3名客户，因此，这个单位已成为被告及女子惯用的性交易场所。

案件展期至4月3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