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轮胎磨平没换致友人车祸伤残    男子须赔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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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4-04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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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耗损未送修，男子酿车祸导致友人重伤，如今遭友索赔。（新明日报示意图） 

（新加坡讯）一名男子称要当电召车司机，他发现租到的车子轮胎磨平却没更换，结果刹车时车辆失控，导致车上女友人脊椎骨折和脑出血重伤。

伤者如今因残疾由母亲代为入禀新加坡高庭向男子索偿。

《新明日报》报道，车祸于2017年9月1日凌晨5时57分发生，方志强（38岁）在通往新加坡实里达快速公路的中央快速公路驾驶时，因早前没有更换轮胎，导致车辆失控，冲向防护栏。

坐在副驾驶座的女友人周杏嬿（41岁）因车祸蒙受严重伤势。

方志强之后被控，并于2019年6月19日承认一项疏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的罪名。

根据报道，方志强案发前到租车公司表明有意成为电召车司机，缴付500元定金，并每周支付455元的租金。

他数日后联系租车公司，称车辆的轮胎花纹被磨平，对方建议他返回公司更换，但他没这么做。

案发当天，方志强载着周杏嬿在快速公路行驶时，发现方向盘出问题，他踩了刹车器，车子却失去控制，撞向左边的防护栏。

周杏嬿因冲击力，身体及脸部严重受创，送往当地医院治疗。

医疗报告显示，她的脸部多处骨折，也出现脊椎骨折、急性头颅内膜出血等伤势。

根据索赔状，周杏嬿指方志强的疏忽行为酿成车祸，而由于她因车祸残疾，所以由母亲代她成为起诉人，入禀法庭向方志强索赔。

起诉人指方志强超速行驶，没有适当控制车子，也没停止或放缓车速，避免车祸发生。起诉人同时称方志强没维修车子，或确保车子的状态可以在路上安全驾驶。

这种种疏忽导致周杏嬿蒙受痛苦，并导致她必须承担包括医药费、护理费用和薪资的损失等，前后数额约31万7083元。

起诉人也为未来医药费、交通费以及薪资索偿，数额日后进行评估。

根据新加坡司法网站资料，一般民事索赔案件，若要入禀高庭审理，索赔金额至少超过25万元。若是交通意外或是工伤索赔，索赔金额则得超过50万元。

## 男子也涉毒品相关罪



男子曾是毒贩，入狱前犯下此案，在服刑期间再被判坐牢两周，吊牌两年。

方志强认罪时，正因为毒品相关的罪名坐牢。他在2017年11月25日开始服刑，刑期为5年。

根据早前报道，方志强当时向法官求情称，他并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一切纯属意外，希望法官能够同时执行两起案件的刑期。

不过，法官拒绝他的要求，指两起案件的控状不相关，为此针对他疏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的罪名，判他再坐牢两周及吊销驾照两年。

## 女子车祸后无法工作



女友人曾是补习教师，车祸后走路难以保持平衡，需要人协助洗澡更衣，各方面的能力都受损，无法再工作。

根据2021年的医疗报告，周杏嬿跟父母和弟弟同住，她曾担任补习教师17年，直到车祸发生为止。

车祸后，周杏嬿难以保持平衡，容易跌倒，需要人协助洗澡更衣。此外，她的右眼视线虽不受影响，但眼睑下垂，事发后她也不再工作。

报告显示，周杏嬿的认知能力、感觉记忆、语言能力非常低，执行能力则严重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