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虐待4幼童强行灌水反复强迫躺下　前女教师判监一年5个月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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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3-15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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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敏（译音）。 （海峡时报）

（新加坡讯） 幼儿园前教师涉虐待4名幼童，包括强行给孩子灌水、不顾孩子的挣扎哭喊，反复强迫躺下等，结果被判入狱一年5个月2周。

被告林敏（35岁，译音）共面对4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和两项使用刑事武力的罪名，她对其中3项认罪后，法官将另一项纳入判决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2020年3月加入馨乐园当教师，案发时是受害孩童的华文教师，受害孩童的年龄介于一岁至3岁。

为保护这些孩子，法庭谕令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能泄漏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具体案发地点。

2023年6月30日下午，被告看见一个一岁10个月大女童的水瓶里的水仍是满的，知道她没有喝水，于是把水瓶推向女童，要她喝水。但是，坐在地上的女孩没好好喝，水洒在衣服上。

被告再次把水瓶递过去时，女孩把头撇向一边，她见状竟使劲抓住孩子的嘴说：“不，喝水。”女孩开始大哭，被告提高声量重复要她喝水，并继续把水瓶推过去，后来还强行让孩子躺下，捏着她的双颊往嘴里灌水。这导致仍在哭泣的女童被水呛著，咳了起来。

同月的两个下午，被告也粗暴对待一名2岁5个月大的男童。 6月27日，被告因男童不想喝水而动怒，强迫他躺下，但他又坐了起来。被告随后不顾孩子挣扎哭喊，至少两次把他抓回来要他躺下。在这过程中，被告还不断嘟囔，说男孩“爬得很快”、“可以去日本参加相扑”、“该打嘴巴”等。

6月30日，这名男童在被告要喂他喝水时，不停地哭喊并推开她。被告非常生气，多次用手抓着男童的额头让他往后仰。后来，她警告男童若不喝水便会亲自喂他，男童听后乖乖服从。

上述两名孩童的父母始终未察觉孩子被粗暴对待，直到8月17日接到院方的通知。

女童父母说，女儿有时会在半夜惊醒，哭喊“不要”和“拜拜，老师”，原来女儿的意思是要被告离开；男童的父母则告诉警方，儿子不喜欢陌生人触碰他的头部和背后，有时会哭着说不想上学，也会做梦。

其他控状显示，被告在2023年5月2日，强行要一名3岁女童坐在椅子上，往她嘴里灌水；6月28日，被告也用书本拍打另一名两岁男童的臀部，共打了5下。

根据馨乐园的指导原则，教师对行为不端的孩子只能给予口头管教和劝告，或者取走他们最喜欢的玩具或游戏，若这些方法无效则向校长谘询。无论任何情况，教师都不能对孩子动手。

被告律师早前求情时说，本案与其他涉及有意伤害儿童的案子不同，幼童脱水是非常危险的，被告为了确保孩童喝水才会这么做，而不是出于残忍的心态，而且没有危害孩童的生命，恳请法官轻判。

控方指出，受害者都很年幼，难以表达受虐经历，被告的罪行因此不易被发现。此外，即使孩童感到痛苦，她仍坚持自己的行为，无视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控方因此促请法官判她坐牢一年半至两年。

承审新加坡国家法院法官吴约翰周四（13日）下判时说，他不同意辩方的说法，即被告是为孩子的福利着想，是因为关心过度而导致犯罪。

法官指出，被告在试图让孩童喝水时，明显无视她的不当行为已造成负面影响。虽然被告的行为并非出于恶意，但这些不当行为对受害孩童、他们的父母，以及其他目睹这一切的孩童所造成的心理创伤不容忽视。

法官判处，被告监禁一年5个月两周。

法官做出判决后，被告透过律师要求延后一周服刑。法官批准被告在下周五（21日）入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