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替犯罪集团购苹果手机转售套现　大马男子判监3年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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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5-22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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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郭健庆（译音）（档案照）

（新加坡讯）一对马来西亚男女协助非法集团干案，利用对方盗取的信用卡资料，在新加坡购买手机后转售套现，两人被控上庭，涉案男子认罪后，被判入狱3年10天。

来自马来西亚的被告郭健庆（21岁），面对欺诈和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等12项控状。他承认其中6项，法官将馀项纳入考虑后，周二（20日）在国家法院做出判决。

被告的同伙是马来西亚女子杨霍莹（25岁），她的案件目前仍在审理中。庭上并未透露两人之间的关系。

根据案情，2024年11月，被告和杨霍莹被犯罪集团招聘。两人后来被指示到新加坡利用犯罪集团提供的手机付款，购买25台至30台苹果手机。

交给两人的手机，早前已经安装ApplePay手机钱包应用，并且绑定不同的信用卡。

被告和杨霍莹被指示在买进手机后转卖套现，将款项转交给犯罪集团。犯罪集团则承诺支付被告和杨霍莹各2000令吉至3000令吉酬劳，两人同意加入。

庭上透露，11月8日，被告和杨霍莹开车进入新加坡。被告就负责用手机钱包应用程式购买手机，杨霍莹则负责转卖手机套现。

案发当天，被告利用手机钱包应用程式买了7台总值1万3293新元的苹果手机，杨霍莹后来以3040新元卖掉其中两台手机，并在犯罪团伙的指示下把款项转入指定银行户头。

调查显示，被窃刷信用卡的受害者包括3名新加坡女子。3人在发现自己的信用卡遭人盗刷后，纷纷报警处理。

被告和杨霍莹至今没有对3名受害者或银行做出任何赔偿。 （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