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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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3-21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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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金税收优惠**

新加坡针对基金的免税计划\[2\]主要包括：离岸基金免税计划(Offshore Fund Tax Exemption，Section 13CA of the SITA)\[3\]、新加坡境内基金免税计划(Onshore (Singapore Resident Company)Fund Tax Exemption Scheme，Section 13R of the SITA)和特级基金免税计划(Enhanced Tier Fund Tax Exemption Scheme，Section 13X of the SITA)。

(1) 离岸基金免税计划

该免税计划的适用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a)基金形式须为公司制;及

(b)不能是新加坡税务居民。

该类型的免税待遇对基金规模、基金支出和投资者策略没有要求，且无需经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MAS”)批准，只要自行判断符合要求的，就无需进行纳税申报。

(2) 新加坡境内基金免税计划

该等免税待遇没有基金规模限制，但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a)基金形式须为公司制;

(b)基金必须是新加坡税务居民，即基金在新加坡成立且基金行政管理发生在新加坡境内(administration performed in Singapore);

(c)基金的行政管理人(fund administrator)必须是新加坡境内的行政管理人;

(d)每年在新加坡境内发生的商业支出至少为20万新币;及

(e)需要MAS的批准。

(3) 特级基金免税计划

该免税待遇适用于所有基金形式，包括公司、信托和合伙企业，且包括基金的共同投资实体、非公司型特殊目的公司(SPV)及两层以上的SPV，且不要求是新加坡居民。但该免税计划的适用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a)基金规模不低于5,000万新币;

(b)每年在新加坡境内发生的商业支出至少为20万新币;

(c)需要MAS的批准;及

(d)如果基金是在新加坡境内成立的基金，则基金的行政管理人必须是新加坡境内的行政管理人。

**2. 管理人税收优惠**

除基金之外，新加坡也有适用于基金管理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基金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7%，但根据“金融行业激励”(Financial Sector Incentive，FSI)计划，在满足下列主要条件及取得MAS批准的前提下，可以适用10%的优惠税率\[4\]：

(1)基金管理人是MAS批准的持牌/注册基金管理人;

(2)基金管理人至少聘用三名有经验的投资专业人员(experienced investment professionals)，每名专业人员每月的工资至少为3,500新币，且实质性地从事基金管理活动;及

(3)基金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5亿新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