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净值·资产隐形与信息保护】（三）信托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a8xKA
Published: 2022-12-12
Source: 狮城新闻

随着全球资产的透明化，如何保护个人资产信息、实现资产隐形成为富裕阶层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在前面的两期文章中，我们为大家介绍了能够保护个人财产信息的两种工具：新加坡可变动资本公司（VCC）和保险，今天来为大家介绍一下第三种可以保护个人资产信息的工具——信托。

信托具有独特的资产保护机制，进入信托架构的资产，已经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名义上已经不属于委托人。因此，无论是破产、婚姻变故，还是负债等，都不能触及信托中的资产。不仅如此，在信托设立后的存续期间，资产在法律上归属于受托人持有，在受托人持有期间，如果发生资产的处置等，例如，出售公司股权，或者收到了投资收益，均有可能产生资产的增值。而信托资产如果产生增值，在没有对受益人进行分配之前，一般来说，委托人和受益人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信托模式赋予了高净值人群资产更高的保障和增值潜力，正逐步成为财富管理领域的新标配。

![【高净值·资产隐形与信息保护】（三）信托](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11/17115786.avif?1679324618)





**01** **什么是信托？**

信托是一项授权信托人代表受益人持有资产的委托协议。信托人有责任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信托资产。委托人通过签订法律文件以合法的方式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进行控制管理，同时确保财产的经济利益归于受益人，使得拥有信托财产的受托人享有法定所有权，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平等的权益。其中受托人和受益人可以是同一个人。房产、珠宝、投资组合、股票、艺术收藏品或者虚拟资产均可置于信托之中。

信托本质上为财产持有的一种方式，通过法律形式搭建基础结构，将受托人、受益人、管理者、委托人在法律上构建一个完整的信托关系。

新加坡信托乃是由新加坡受托人法案所管辖的一种信托。这一法案规定了受托人必须拥有专业精神，以及按照高标准来行事。另外，新加坡还针对信托服务公司制定实施了信托公司法，且该公司要受到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监督和管理，其在成立之初还得获得该局的批准与许可。 

![【高净值·资产隐形与信息保护】（三）信托](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11/17115787.avif?1679324618)





**02** **为什么信托可以实现资产隐形？**

信托的隐秘性很好，其客户的身份并不会被他人得知，而且信托还有助力投资者对其资产风险进行分散的作用。名义上，投资者移交给信托的资产属于信托公司，但是投资者和信托公司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信托契约，信托公司必须要按照信托契约里投资者订立的条款来为其管理资产，投资者仍然是其资产的实质性拥有人，这就使得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并且实现资产隐形。

投资者以信托公司的名义持有资产，还可以有效的避免各种风险，例如营商可能会遇到法律纠纷或债务等问题，房产可能会受到限购及税务等限制。投资者以信托公司的名义持有资产，可以有效的避税、避险、避债。

而投资者在信托契约中指定受益人，一旦发生变故，信托公司就会依据契约把资产分配给受益人，在完善及严谨的信托法例保障下，信托可以确保资产妥善传承给受益人。

而海外信托的功能更加强大，能够协助高净值人士把资产完全隔离在海外，利用海外信托的功能，还可以“隐形”高净值人士的身份、财产，保护个人资产信息，通过信托契约，还可以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资产分配，打破“富不过三代”的魔咒。

海外信托设立比较热门的地区有很多，如新加坡、开曼岛、BVI、泽西岛等地区，今天我们主要介绍一下新加坡信托 

![【高净值·资产隐形与信息保护】（三）信托](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11/17115788.avif?1679324617)





**03** **新加坡信托的特点及优势** 

**1.税收**

新加坡不征收资本利得税，无遗产税，个人在新加坡获得的来源于国外的收入均免于纳税。

**2.信托监管**

为了提升其作为高净值人士（HNWI）国际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新加坡进行了重大的立法改革，特别是在信托税收方面，以鼓励外国家庭将新加坡视为首选信托管辖区。新加坡的信托法受2005年《信托公司法》管辖，该法于2006年修订。新加坡的信托是世界上被监管得最严格的行业之一，新加坡的信托公司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严格监管，专业的受托公司必须根据TCA获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执照，并且TCA具有必须遵守的、非常严格的保密条例。

**3.独特优势**

新加坡信托拥有众多优势，从严格的客户保密、继承、税收和遗产规划到资产保护。新加坡信托没有注册要求，鉴于不需要注册，它们还提供隐私，因为它们不会透露资产的最终受益所有人。

根据新加坡信托法令，涉及的资产和银行业务必须严格保密。因此，委托人将得到很好的保护，免受虚假继承权要求的侵害，也不需要支付任何资本收益、财产税或遗产税。新加坡的信托也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完善的设施。对于企业和所有与财务有关的事项来说，这里是最安全的地方。

此外，新加坡信托的组成结构不仅多样而且还具有很高的灵活性与便利性，这样更有利于将信托资产包括收益进行分配。哪怕受托人已经离世，信托依旧可以以与遗嘱承办的相似手续，向有关受益人进行信托资产以及收益的分配，且期间资产并不会出现被冻结的情况。

**4.资产保护**

如果委托人破产或清算，新加坡信托不会无效或可撤销。但是，如果新加坡法院能够证明委托人在设立信托时意图欺骗他/她的债权人，则委托人的债权人可以撤销该信托。

在新加坡，资产可以随时添加到信托中，并且免受特留分继承权的影响（前提是委托人有能力将财产转移到信托中），向非居民受益人进行分配时，还可以免征新加坡所得税。

![【高净值·资产隐形与信息保护】（三）信托](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11/17115789.avif?1679324617)





**04** **新加坡信托的类型** 

**1.私人家族信托**

私人家族信托是指信托机构受到个人/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或处置家庭财产，当委托人去世之后，信托公司将依然根据委托人的意愿收取和分配资产，如果委托人发生离婚分家产、死亡或被追债，这笔钱都不受影响。

私人家族信托主要为了家庭财富的保护和传承，利用信托保护家族资产免受债权、外汇管制或政治影响的损害。

私人家族信托具有高度安全性，其内容严格保密，可以较好地保护家族隐私。且设立家族信托后，资产所有权就实现了剥离，委托人的任何变故，都不会影响信托财产的存在。 

**2.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指的是以遗嘱方式来进行信托的设立，其属于不可撤销信托的一种，生效期于委托人辞世之后。一般适用于委托人有意愿将财产传承给指定的年幼子女或者有特殊需要的受益人。

**3.慈善信托基金**

慈善信托基金的对象具有永久性、且非特定。这类信托享有税收的减免及豁免政策，但却无法进行受益人的指定。

**4.集体投资信托**

集体投资信托是完全以投资为目的。它包括信托基金、商业信托和房地产投资信托。然而，这种类型的信托往往是高风险，高收费的。

**5.可撤销信托**

这种类型的信托可以终止、取消或更改。但是这种信托也需要缴纳遗产税。并且其不对委托人破产后的信托资产进行保护。

**6.不可撤销信托**

该信托与可撤销信托相反，若委托人破产之时，信托设立已超五年，则其信托资产就会被保护。

**7.资产保护信托**

资产保护信托的主要作用就是对资产进行保护，使资产独立于投资风险、破产牵连等之外。这类信托是为了保护委托人的资产免受投资或者业务损失的影响。投入资产保护信托的这部分资产将不被视为委托人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如果委托人破产，他保护资产不受债权人的侵犯。投入这类信托的资产将在委托人去世后分配。

**8.全权信托**

此类信托赋予了信托人全权决定财产的分配权力，即财产分配对象、份额以及时间，其意味着受托人在管理资产方面的权利相当高，甚至可以自行决定该资产的受益人。一旦受托人破产，其资产将受到保护。

![【高净值·资产隐形与信息保护】（三）信托](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11/17115790.avif?1679324617)





**05** **新加坡信托的架构组成** 

**1.委托人**

委托人可以来自任何国家，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他们需至少年满18岁，并且拥有健全的资产，将所有权转让给受托人。

**2.受益人**

受益人可以是居住在任何国家的自然人或法人实体，他们可以获得信托的利益。委托人也可以是受益人。

**3.受托人**

新加坡许可和监管可以被任命为受托人的专业受托人服务公司。但是，调解员可以自由指定投资银行或其他公司或可信赖的顾问。另一个越来越受欢迎的是聘请私人信托公司“PTC”。

**私人信托公司** 

私人信托公司“PTC”是一家专门为作为某一特定信托或一组相关信托的受托人而成立的公司，其目的是拥有和管理委托人的信托。私人信托公司深受希望保留对家族信托管理控制权的超高净值家庭欢迎，这可以通过任命委托人的家庭成员或其顾问进入私人信托公司的董事会来实现。

新加坡私人信托公司无需持有信托营业执照。该豁免的原则是，新加坡私人信托公司只向家族信托及其相关信托提供信托服务，不向公众招揽信托业务，也不向公众提供信托服务。 

**4.保护者**

可以指定一名自然人来监督受托人的行为，就像监督员有权否决受托人的行为一样。这被称为保护受益人权利的“保护者”。信托契约可以为保护者提供许多权力，包括增加或替换受托人，补偿受托人或增加受益人。

![【高净值·资产隐形与信息保护】（三）信托](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11/17115791.avif?1679324616)





**06** **如何设立新加坡信托？** 

一般来说，信托不需要注册，只需要一份法律文件，说明委托人创建信托的意图、信托管理的资产性质以及该信托的可识别受益人。在信托文书以及可选的信托契约起草和签署后，委托人可以将资产转移给正式创建信托的受托人。如果委托人使用私人信托公司，则必须先将其单独注册为公司。

**设立新加坡信托的流程如下：**

1.明确委托人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列出当前的主要诉求；

2.明确委托人设立信托的目的；

3.列出拟转入信托的资产清单；

4.选择合适的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

5.出具信托计划；

6.确定信托的各个角色，包括：委托人、受益人、投资顾问与分配顾问；

7.如需要，还需指定信托的保护人，一般由非受益人的近亲属或专业机构出任；

8.确认信托协议；

9.设立控股公司，开设银行账户；

10.转入信托资产，至此，信托设立成功。 

![【高净值·资产隐形与信息保护】（三）信托](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11/17115792.avif?1679324616)





**07** **关于新加坡信托的其他问题** 

**1.信托是新加坡的法律实体吗？**

不是。信托没有自己的法人资格，因为它只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代表受益人管理资产的协议。

**2.如何解散信托?**

财产必须首先在归属日期之前或在归属日期之前全部分配。可以在信托契约中指定确切的程序。

**3.受益人可以直接访问信托中的资产吗？**

不可以，除非在信托契约中明确说明，否则受益人不可以这样做。如果没有说明，受益人只能根据信托指示或契约分配资产时访问资产。

其实，设立信托的地方有很多，除了新加坡之外，还有前面我们提到的开曼岛、BVI、泽西岛等等。建议委托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信托设立地。 

![【高净值·资产隐形与信息保护】（三）信托](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11/17115793.avif?1679324616)





![【高净值·资产隐形与信息保护】（三）信托](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11/17115794.avif?1679324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