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修法通过 加重诈骗刑罚可施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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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1-06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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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 

（新加坡综合电）媒体前天报道，为打击诈骗犯罪，国会三读通过“刑事法（杂项修正）法案”，诈骗相关罪犯将面对鞭刑在内的刑罚，其中提供SIM卡和数位身份认证系统Singpass资料给不法人士进行诈骗者，落网定罪后可被判最多12下鞭刑。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外交部兼内政部高级政务部长沈颖前天在国会回答议员提问，其中有些议员关注刑罚的比例原则。报道说，部分议员对鞭刑的有效性持保留态度，并建议采制裁措施、强化公共教育的作法。

沈颖回应，内政部在决定“钱骡”（money mule，也称车手）的鞭刑上限时会参考性质相近的罪行，“我们评估认为目前12下鞭刑是合理的，且会关注情况，法庭也有酌情权决定实际的鞭刑数，并考虑比例原则。”

她指出，引入严厉刑罚并不是政府应对诈骗的唯一手段，政府也将采取全社会策略以应对诈骗行为。新加坡《8视界新闻网》报道，在新刑罚框架下，诈骗犯及诈骗集团成员或招募者，一旦定罪将可能面临至少6下、最多达24下鞭刑。

《海峡时报》报道，沈颖表示，诈骗是新加坡目前最常见的犯罪类型，约占所有通报案件的60%，自2020年至2025年上半年，通报案件约19万件，涉及损失约新币37亿元。新法也允许对其他形式的诈欺行为，例如传统诈欺，施以酌情鞭刑。

之前，警方9月展开执法行动，查出260人因涉嫌诈欺或担任车手，涉案金额超过新币510万，这些人可能面临诈欺、洗钱或无照经营支付服务的罪名。

除了鞭刑，按照法律，如果诈欺罪成立，最高可判10年徒刑及罚金；洗钱罪成立，最高可判10年徒刑、罚金新币50万元或两者兼施；无照经营支付服务罪成立，最高可判3年徒刑、罚金新币12.5万元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