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狮城上诉庭驳回　大马毒贩暂缓死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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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9-07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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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籍运毒死囚潘尼尔。

（新加坡讯） 新加坡上诉庭前日驳回，马来西亚籍运毒死囚潘尼尔要求暂缓执行死刑的申请。

马来西亚籍男子潘尼尔赛尔万（38岁）要求暂缓执行死刑的理由是，他向新加坡律政协会投诉其前律师行为不当，但在投诉未有结果之前就被安排正法，死囚为此向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申请，暂缓执行他的死刑，并且质疑新加坡政府在安排不同死囚正法时，所采用的原则是否一致。

法庭在其上诉后申请（Post-Appeal Application）的初步聆讯中指出，暂缓执行死刑的申请主要基于一项原则，即内政部在安排执行死刑时的政策，必须一视同仁地适用于所有案件。

由首席大法官苏达列士为首的五司在判词中表示，法庭已考虑过内政部是否非法更改了相关政策，以及该政策在“国家与非国家的诉讼”出现区别是否违法。

根据判处，国家有权修改其政策，除非能够证明该修改在特定法律基础上属违法。

“因此，在本案中，申请人必须证明内政部涉嫌政策更改的违法性。但在我们看来，他未能做到这一点。”

此外，法庭强调，即便内政部确实更改了死刑执行的排期政策，潘尼尔也未能提出任何足以质疑其合法性的理由。

法庭也驳回了潘尼尔的主张，即该项政策区分导致等待执行死刑的囚犯（PACP）在是否需要出庭作证方面受到差别对待。

“首先，我们必须强调，死囚是已依法判处死刑，而且上诉庭在他提出上诉和检讨后，已维持其定罪与刑罚。”

法庭也裁定，内政部在“国家诉讼”与“非国家诉讼”之间的政策区分并不违法，既不违反宪法第12(1)条文，也不构成不合理或不理性。

法庭同时指出，潘尼尔根据《死刑案件上诉后申请法令》（PACC）提出申请的第二项理由，即等待其他4名囚犯挑起的诉讼程序审结，现已无效，因为相关案件已被驳回。

**寻求总统特赦不果**

潘尼尔于2017年5月2日被新加坡高庭裁定，走私51.84克二乙酰吗啡（海洛因）入境新加坡罪成，并被判处强制性死刑。

2018年2月9日，上诉庭驳回他的上诉，其向新加坡总统提出的特赦申请亦遭拒绝。

潘尼尔曾两度获准暂缓执行死刑。第一次是在2019年5月，当时他拟挑战其求赦申请遭驳回，以及检方拒绝向他签发实质协助证书（CSA）的决定。

第二次是在2025年2月，法庭批准暂缓，等待本次PACC申请的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