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侮辱创作女歌手尊严  音乐人林智强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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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2-12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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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强共面对6项侮辱女性尊严和1项非礼控状，涉及5名女子，在2023年3月首被控上庭。（早报网档案照） 

（新加坡讯）被指侮辱一名女创作歌手的尊严，问对方是不是处女，新加坡音乐人林智强获法官裁定侮辱女性尊严罪名不成立，当庭无罪释放。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国家法院法官王碧今日在庭上宣读裁决时指出，女歌手的供词并非特别具有说服力，而她事发后与家人的互动，也没有显示她受到创伤。

法官也接受辩方所指，女歌手或因无法接受林智强的批评，而有动机地选择报案。

根据辩方的结案陈词，代表林智强的律师陈志明指出，女歌手是因无法接受林智强的批评，也不满对方没有与她签约，才会选择报案。

另外，辩方指女歌手是在知道林智强涉案被控上法庭后才报警，而且她的投诉内容与其他女子相似，因此指女歌手是一名“抄袭者”，选择报案是为了要修理林智强。

根据控状，林智强涉嫌在2012年7月25日晚上7时至10时30分，在新加坡亨德申路的公司停车场问一名26岁创作女歌手是不是处女，还问对方：“如果我现在与你发生性关系，怎么办？”

林智强共面对6项侮辱女性尊严和1项非礼控状，涉及5名女子，在2023年3月首被控上庭。

由于这些控状的发生时间相隔久远，涉及5名女子，法官之前决定分五轮审理此案，把涉及相同女子的控状一并审理。第二轮涉及非礼罪控状的审讯正在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