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近70万虚报开销  1医企前董事罚2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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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8-23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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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大伟认罪后被罚款逾21万元。（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新加坡一家医疗企业前董事与企业高层串谋，明知对方虚报娱乐费用开销，但仍批准申请，以致企业多发放约21万3000元款项。

不过，该前董事在事迹败露后被控，被判处罚款16万元。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辛大伟（46岁）事发时除了是一家医疗企业的董事外，也是当地一家房地产投资公司的总裁。

他共面对6项伪造账目控状，前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

案情显示，被告于2017年，在企业董事陈锦松（51岁）和曾百胜（51岁）介绍下，认识了一家保险公司的首席执行长周科林（译音，57岁）。

庭上透露，根据该医疗企业的政策，凡要报销娱乐开销，申请者须提交相关收据，以供财务部批准。

被告、曾百胜和陈锦松则能自行批准申请，3人也经常会相互批准彼此的开销申请。

调查显示，2018年某一天，曾百胜告知一名常务董事，自己会用虚高的开销收据，向该医疗企业要求报销，而这一安排也获陈锦松同意。

曾百胜也告诉常务董事，这些款项将用来支付周科林，作为他向企业提供“顾问服务”的费用。常务董事随之将这个信息传达被告，后者同意安排。

意图欺骗多发放约21万3000元 

2019年1月至11月，曾百胜提交6份伪造收据，向企业报销约33万4457元的娱乐开销，但实际上相关费用只约12万零630元。

尽管知道收据是伪造的，被告还是批准申请，意图欺骗企业多发放约21万3000元。

罪行揭发后，被告去年2月被控。

被告代表律师说，被告在这起事件中并没有扮演积极角色，也不是为了个人利益犯案；被告也配合当局调查和认罪，因此恳请法官念在初犯且犯罪时长短，判他罚款12万元。

控方则指出，被告知道这些开销是虚报的，但考虑到他并非主谋，也没有从中获益，促请法官判他罚款至少15万元。

被告也面对两项伪造账目和5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

案件前日审理时，控方申请撤销这7项控状，判被告无罪释放。这一申请获法官批准。

陈锦松，曾百胜和周科林则因涉嫌贪污罪，早前也被控，他们的案件仍在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