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诈骗分子待遇改善？三天一通电话没打成仅被开除，近期案件揭示团伙组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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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01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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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加入诈骗团伙后，三天里面连一通诈骗电话都没打成，结果被团伙开除。 （示意图）

**作者 许耀泉**

说到诈骗集团，一般人或许会认为它们是残暴无情的组织，并联想起一些较恐怖的画面，如负责通过电话或网络引受害者上钩的骗子若“业绩”不达标，会遭毒打或虐待等等。

最近两起案件，说不定会颠覆大家在这方面的认知。

先从一名三天都打不成一通诈骗电话的男子说起。来自马来西亚的叶志明（30岁）6月26日在国家法院对一项抵触有组织罪案法令的控状认罪，被判坐牢16个月又2周。

根据案情，他在2024年底经人介绍到柬埔寨电诈中心工作，却因为背不好台词、骗不到人，仅三天便被解雇。

*注意啰，仅仅是“解雇”而已。*

*他原本被承诺月薪1800美元（约2430新元），外加骗款抽成1%，虽然最终一分钱也没拿到，还是在被炒鱿鱼当天晚上安然返回马来西亚，2025年2月到新加坡当送货员。*

姑且不论他是不是大智若愚，装作十分无能，骗倒诈骗团伙，让他们觉得尽早放弃他止损才是上策，他最终还是于去年9月在新加坡落网。

这名三天之内就卷铺盖走人的诈骗分子成了网民的笑柄，但细读媒体报道中所披露的细节，大家可能就笑不出来了：

## 诈骗团伙有明确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



据报道，团伙内部分为四个阶层：领导层、主管与培训师、接线员，以及洗钱手。

其中，接线员分为三组：

第一线人员负责假扮新加坡银行职员打电话给潜在目标，谎称对方的户头被盗用

第二线人员则冒充政府官员，在第一线人员转介电话后，接听受害人的电话

第三线的“执法人员”则负责说服受害人把钱转到“安全”的户头，或把钱财交给洗钱手，“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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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受害者的户头被盗用，是诈骗分子惯用的伎俩。（示意图） 

如果阴谋得逞，经手的第一至第三线都可获得佣金。根据案情，叶志明被安排到的是第一线接线员的工作。

## 完整的培训机制



上班族有时一加入新公司便立刻“被扔进深水区”，必须在最短的时间适应陌生环境，完成工作，但这个诈骗团伙的培训机制，却完善得让一些企业自叹不如。

新加入的接线员除了可以观察在职接线员如何操作，还有时间依照剧本互练台词，训练内容甚至包括学习新加坡口音。

道具方面，电诈中心除了备有附带新加坡律政部、移民与关卡局和金融管理局等官方部门标志的背景墙、官方制服与假证件等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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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政府官员的骗徒，往往会乔装成警察部队或金融管理局等机构的人员，配上相关机构的背景板，让受害者信以为真。（新加坡警察部队提供） 

此外，接线员还会用人工智能换脸工具来掩饰身份，由团伙提供潜在目标的个人资料如姓名、身份证号、银行户头和存款额等。

培训、工具、工作分配面面俱到，不就是我们常说的“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吗？

## 团伙据点不是犹如人间炼狱的园区



即使在福利这方面，加入团伙的骗子获得的待遇看似也不差。

团伙在柬埔寨首都金边租下别墅和一栋九层楼的建筑，供成员工作和生活，园地有保安看守，不只包吃包住，还为成员购买机票和办理工作准证。

叶志明便是在2024年10月飞往柬埔寨参观前往当地一栋五层楼的洋房（机票费用还是由团伙承担），看到里面约有32名接线员在隔音箱内拨打电话骗钱，加上团伙许以丰厚薪酬，才答应加入。

在另一起案件中，37岁的新加坡人Muhammad Firdaus Abdul Rahman同样自愿加入一个柬埔寨的诈骗团伙，在诈骗中心工作约一个月。他后来因病住院，费用由诈骗集团支付。

Muhammad Firdaus在团伙开出1000元月薪和3%佣金的条件后同意加入。他也被教导如何行骗，负责打电话给新加坡受害者，谎称自己来自电脑紧急反应组（SingCERT），要受害者交出存款配合调查。

他面对三项共谋欺骗、洗黑钱、抵触有组织罪案法令的控状，于6月22日承认其中两项，另一项待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案展8月6日下判。

必须说的是，我们对诈骗集团运作的了解可能还不够全面，因此只能猜测，叶志明和Muhammad Firdaus两人或许是自愿加入才享有这些“福利”，与早前被诱拐到诈骗园区的受害者不同。

但是，如果诈骗集团都像上述两个团伙那样，除了提供底薪、培训，以及可接受的工作和居住条件，让诈骗在不法之徒眼里成为可行的“职业”，那只会吸引更多人加入，加剧执法工作的难度，这对你我来说都不是好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