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高庭驳回国家法院决定，妨碍冠病追踪的中国籍夫妇不准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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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10-20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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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籍夫妻Hu Jun和Shi Sha。 图：亚洲新闻台/Hanidah Amin, Marcus Mark Ramos** 

一对中国籍夫妇涉嫌蓄意隐瞒行踪，妨碍冠病追踪工作，而在国家法院受审。国家法院法官早前批准他们在案件续审之前回国，但高庭法官昨天（10月19日）审理控方的申请后，驳回国家法院法官的决定，不准该夫妇俩返回中国。

女被告Shi Sha（36岁）是于2019年持长期访问准证入境，目前持特别准证，男被告Hu Jun （38岁）案发时从中国武汉来到新加坡。他是本地第16起冠病确诊病例。他们分别面对一项和四项触犯传染病法令控状。这是冠病疫情期间涉嫌违反传染病法令的第一起审讯案件。

两名被告是在10月9日申请返回中国，直到明年1月21日，获得国家法院法官批准。法官将他们的保金各增加到4万元。他们的案件将在明年1月25日到28日续审。

控方昨天向高庭法官陈词表示，两名被告面对严重控状，他们清楚若罪成，可能面对监刑。他们被告知，如果罪成，控方将促请法官每项控状判监六个月。

两名被告在本地没有根，他们是外国人，不在本地工作，目前持特别准证留在新加坡。他们住在租来的房子，在本地没有亲戚。如果让他们离开，他们没有理由还会回来面对这么长的刑期。

控方指，两名被告并未提出充分证据证明他们必须返回中国。他们声称因这起案件在中国和新加坡出了名，因此很难逃跑。但事实上“出名”被告逃跑的风险更高。

控方说，虽然保金提高，但并不能确保他们会回来受审。如果他们真的逃跑，要找到他们很困难，就算找到他们，要强迫他们回来不容易，因为新中两国没有引渡条约。

控方说，两名被告潜逃风险高，审案法官没考虑他们的资金来源，以及担保人是否能履行义务，确保他们返回新加坡受审。有鉴于此，不应准他们返回中国。

男被告在今年1月22日抵新，23日出现症状，31日确诊，最终在2月19日康复出院。女被告在丈夫确诊后，因与丈夫密切接触，而于2月1日接到隔离令，必须在纳丹路的公寓住家隔离。

男被告面对的控状指他在1月22日到29日之间隐瞒信息，包括于1月22日到过史蒂芬路的Long Beach Seafood和滨海大道的Marina One Residences；24日到过中国大使馆、乌节路的义安城和密驼路的Intercontinental Singapore Hotel，以及28日到过南森路的Studio M Hotel。

女被告面对的四项控状，其中一项指她向卫生官员隐瞒丈夫的行踪和活动，妨碍疫情追踪工作；另三项控状包括指她虚称于1月29日和丈夫从住家公寓乘搭德士到中央医院等，以及在隔离期间提供假信息，称没住过酒店。

来源：8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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