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抛拳击球下楼 · 青年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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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5-07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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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涉扔下重达2.28公斤的拳击球。（警方提供）

（新加坡6日讯）18岁青年3楼抛下重达2.28公斤的拳击球，今日（5月6日）被控。

警方昨午（5月5日）发表文告指出，今年1月17日晚上11时10分接获来自武吉巴督52街的求助电话，经过调查，警方发现青年涉从三楼扔下一个连着底座的拳击球（punching ball）到楼下。

《新明日报》报道，青年今早在鲁莽行事（rash act）的罪名下被控，根据刑事法典第336（a）条，一旦罪成，可面对长达六个月监禁，或罚款最多2500新元（约75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控状指出，被告莫哈末·依斯拉克被控于在事发当晚，从涉事的三楼单位睡房内，扔下一个重达2.28公斤，高约1.23米连带底座的拳击球下楼，鲁莽行为威胁到他人安全。

警察对危害他人生命或安全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并且会毫不犹豫地对那些公然无视法律的人采取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