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称买二手马赛地时被误导 男子告汽车公司获赔1000新元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eqNa7
Published: 2023-02-03
Source: 狮城新闻

![称买二手马赛地时被误导 男子告汽车公司获赔1000新元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15/17150996.avif?1679317110)





（新加坡讯）一名男子声称被汽车销售与出租公司老板误导，才花了21万余元（新币，下同）买下一辆马赛地S400型号的二手车。男子开后才发现原来车子曾出租给别人一段时间，对此并不知情的男子于是将汽车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

上诉至高庭 原判败诉被推翻 

《联合早报》报道，原本被判败诉的起诉人詹道嵩上诉至高庭，获李兆坚法官在前天推翻原有裁决。

法官认为，百胜汽车公司老板梁南兴曾做出一些陈述，让詹道嵩以为二手马赛地是梁南兴父亲生前所使用，并且未曾出租给他人，詹道嵩的女儿也能对此作证；另一方面，辩方不传召梁南兴上庭供证，让法庭可就此做出不利于辩方的推断。

法官考虑后改判詹道嵩胜诉，但由于诉方无法对詹道嵩所蒙受的损失提供充分证据，法官裁定詹道嵩只能获得象征性的1000元赔偿。

另外，辩方也得为前后交由国家法院与高庭审理的这起案件，支付约4万余元的讼费。

詹道嵩经营一家名为Probuilt Construction &amp; Service的建筑承包公司，曾为百胜汽车销售与出租公司提供建筑服务，而梁南兴便是百胜公司的老板。

根据国家法院判词，詹道嵩是在2019年8月底与百胜签署协议，以21万2500元的价格买过一辆车龄4年半的马赛地S400型号汽车；同时，詹道嵩也将名下的宝马折价卖给百胜，并且同意在接下来的35个月，每月支付2900余元的汽车贷款给百胜。

詹道嵩声称，在决定购买二手马赛地之前，梁南兴曾两次告诉他，这辆车的使用量不高，之前是用来载送梁南兴的父亲，而车子在父亲过世后就没再使用。诉方称，其中一次梁南兴做此表述时，詹道嵩的女儿也在场。

称买车半年才发现马赛地曾是计程车 

在买车约半年后，詹道嵩在车上找到一份租车协议，发现原来车子曾在2017年出租给别人。

詹道嵩的说法是，他接着联络梁南兴，要求后者给他一个解释，而梁南兴则表示会查明车子的出租记录，再给詹道嵩一个答复，而詹道嵩在这期间可暂停支付车贷，詹道嵩于是照做。

之后，百胜3次向詹道嵩发出通知，要求他交还车子但不成功。百胜在2020年10月入禀法院，按照汽车贷款协议向詹道嵩追讨他所拖欠的车贷，詹道嵩最终支付近8万7000余元给百胜，过后以近16万元将汽车卖给其他车商。

辩方否认梁南兴曾告诉詹道嵩从没把马赛地出租给人，或答应詹道嵩他可暂时不必付车贷。

国家法院法官审理案件后接受辩方的说法，即梁南兴没有误导詹道嵩；即使梁南兴没有特地说明车子是否曾出租给人，这也无法构成误导性表述，更何况詹道嵩应知道出租汽车是百胜的业务之一，因此有可能转售曾出租的汽车。

高庭法官：百胜老板应出庭供证 

不过，高庭法官李兆坚认为国家法院的裁决有误。在他看来，梁南兴没理由不上庭驳回詹道嵩的指控，因此对于辩方没有传召梁南兴为证人这一点，法庭可做出不利于辩方的推断。

法官最后补充说：“说到底，梁南兴应该出庭供证。”

至于詹道嵩可获得的赔偿金额，李兆坚法则官认为，由于诉方无法给予充分证据，说明詹道嵩蒙受了多少金额的损失，加上詹道嵩确实有好一段时间都在使用汽车，因此法官裁定他获得象征性的1000元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