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国最大洗黑钱案】 陈清远判监15个月  千万资产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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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5-24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讯）新加坡30亿新元洗钱案；本案第七名认罪的柬埔寨籍被告在认罪后，被判入狱15个月，其名下约九成资产被充公。

柬埔寨籍被告陈清远（34岁）共面对10项控状，包括4项违反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两项伪造、两项伪造证件当真证件使用，以及两项伪造文件意图欺骗的罪名。

他周四在新加坡国家法院承认其中3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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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30亿新元洗钱案被告陈清远（34岁）认罪后被判坐牢15个月。（《联合早报》档案照）

《联合早报》报导，庭上揭露，警方从陈清远和其女友名下起获的资产总值约2300万新元，这些资产包括现金、房产、轿车和奢侈品等，其中约九成在下判后被充公。

控方指出，陈清远面对的控状涉及约800万新元，比其他5名已被治罪的被告多约600万新元。陈清远承认800万新元全来自非法线上赌博赃款，控方因此建议法官判他坐牢15至17个月。

陈清远的代表律师是来自德尊律师事务所的刘家利。其代表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陈清远尽早认罪节省公共资源，显示他有悔意。陈清远自2019年与家人定居新加坡后，在本地积极参与慈善和社区活动，作出贡献。

律师也以被判坐牢13个月又6周的王水明为例，指王水明面对的控状、被起获的资产和取回的资产都比陈清远多，但控方要求予以陈清远的刑罚却是本案目前为止最高的。律师认为，陈清远的情况不足以判处最高刑罚，恳请法官判他坐牢不超过14个月。

陈清远和涉案的其他9人于去年8月15日在警方的大规模逮捕行动中落网，隔天（16日）被控上法庭，10人在被控后都不得保释。

本案目前共有7名被告被判刑。苏文强（32岁）和王宝森（32岁）早前被判坐牢13个月，两人已在本地服刑完毕，5月6日遣返柬埔寨，并禁止入境；苏宝林（42岁）和苏海金（41岁）被判监14个月，张瑞金（45岁）则被判坐牢15个月。

王水明（43岁）也在5月14日被判入狱13个月又6周。林宝英（44岁）在周二（21日）被加控7项罪名，她在庭上表示有意认罪，案展星期四进行审前会议。

另一名被告苏剑锋（36岁）是目前唯一尚未表态的被告，他的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