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挂名雇主可获高达4000新元酬劳 妇女当非法中介 安排5女来新当‘女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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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0-04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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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当非法中介，为外籍女郎申请女佣工作准证。（新明日报示意图） 

（新加坡讯）妇女当非法中介，安排5名缅甸籍女郎在新加坡当“女佣”，为她们找挂名雇主，而实际上这些女郎抵新后，都在外当钟点女佣。

被告廖美宝林（46岁，译音）面对14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以及雇佣中介法令的控状。她承认其中6项，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她坐牢18周，罚款4万8000元。

案情显示，被告与一名叫“达伦”的大耳窿相识。“达伦”会将那些缺钱的新加坡人联络方式交给被告。

被告则会帮忙牵线，安排那些想在新加坡工作的缅甸籍女郎找挂名雇主。这些女郎在拿到工作准证后，没有为“雇主”工作，而是在外当钟点女佣。

被告每次成功协助女郎申请工作准证，就可从女郎处获得500元至800元酬劳，而成功为女郎更新准证，则有300元酬劳入袋。

那些愿意成为挂名雇主的新加坡人，则可从女郎那里赚取2000元至4000元的酬劳。

被告不是合法中介，却在2019年7月至2022年间，为5名缅甸籍女郎找雇主，安排她们获取工作准证，她也知道女郎根本没有替雇主工作，因此触法。

由于她没能力缴交罚款，选择以多坐牢12周来代替。

## 3年赚至少2900元



控方指被告干案时间约历时3年，赚取至少2900元的酬劳。

她预谋干案，负责处理聘请女佣所需的申请手续、通知挂名雇主有关人力部对于聘请女佣的要求、安排女郎上女佣必修课，还为她们购买女佣保险等。

控方指被告的行为猖狂，法庭绝不能容忍，被告为金钱犯罪，要求法官判她坐牢18至22周，罚款至少4万8000元至5万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