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男子买卖他人银行账户被判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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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6-23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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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涉及一名本地男子刘鑫（39岁），他因靠买卖加密货币赚取外快而面临多项控状，并最终被判处20个月监禁。刘鑫通过让买家将购买加密货币的资金转入他的银行账户，然后再将相应数量的加密货币转给买家来进行交易。然而，由于其银行账户多次被冻结，即便怀疑经手赃款，他仍继续从事该业务，甚至购买他人的银行账户继续经营。

他被控的17项罪名包括违反滥用电脑法令和贪污、贩毒及严重罪行（没收利益）法令（简称CDSA）。刘鑫承认了其中七项罪名，其余罪名在判刑时被纳入考虑因素。

刘鑫是一家餐馆的前台人员，通过加密货币交易来增加收入。然而，由于这些交易涉及可疑资金，导致他多次面临银行账户冻结的困境。最终，法院判决他20个月的监禁，以惩戒其非法行为。

这起案件的详细经过如下：

2020年10月1日，刘鑫被指从不知名的来源收款，导致其银行账户遭到冻结。之后，他转而使用另一个银行账户接收买家购买加密货币的款项。

2021年3月31日，刘鑫接到警方的警告，要求他不要再从不知名的来源收款，但他依然继续从事加密货币的买卖生意。同年9月，他与一名男子刘健南合作，两人共同寻找买家和卖家，互助互利。面对新买家时，刘鑫最多只是问一句“钱有问题吗？”，并未深究资金的来源。为了避免自己的银行账户再次遭到冻结，刘鑫通过Telegram，以600元到1000元的价格向即将回国的外国人购买银行账户资料和提款卡。

根据主控官的陈述，刘鑫经手的款项总额达到39万3360元，这些钱均来自多起投资诈骗和假公安诈骗案的受害者。

法官于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早上判处刘鑫20个月监禁。刘鑫在法庭上表示，由于女佣最近辞职，妻子无法独自照顾三个孩子，因此他希望能够延迟服刑以便找到新的帮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