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逮捕一名21岁男子,涉嫌参与一宗摩托车盗窃案。
2024年10月18日凌晨约5时50分,警方接获报案,指一辆停放在乌比路1号公共露天停车场的摩托车遭窃。
经跟进调查并借助警方闭路电视画面,淡滨尼警区警员在案发后九小时内成功锁定并逮捕该名男子,同时寻回失窃的摩托车。
该名男子将于2024年10月19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违反《刑法典》第379A条文,即盗窃机动车辆。一旦罪名成立,可判处最高七年监禁,并处罚款。
警方提醒所有摩托车车主采取以下防盗措施:
将摩托车停放在光线充足的地方;
为摩托车安装防盗警报器;
使用摩托车车衣覆盖车辆,并固定两端;
加装额外锁具,例如碟刹锁或悬挂锁;
离开车辆时务必拔下点火钥匙并上锁;
切勿将备用钥匙留在摩托车储物箱内。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4年10月18日 晚上9时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