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佣自愿上床 诬告雇主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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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0-17
Source: 狮城新闻

![女佣自愿上床 诬告雇主性侵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2/17726817.avif?0)



被告报假案，谎称遭男雇主强奸。（新明日报示意图） 

（新加坡讯）自愿和已婚男雇主上床，却报警谎称遭对方性侵，女佣因向警方提供假资料，导致男雇主被警方调查，被判坐牢一周。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36岁的印尼籍妇女，案发时在新加坡当女佣。她面对一项向公务员提供假资料的控状。

受害者是一名40岁新加坡永久居民，是被告的男雇主。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男雇主身份的资料。

案情显示，被告自2023年5月起开始为已婚男雇主一家工作，职务包括照顾男雇主一个月大的儿子。

去年9月，被告与男雇主开始发生性关系，两人至少4次口交或性交。两人最后一次发生性关系是于今年2月24日。

警方后来于今年2月25日下午1时27分接到报案，说有女佣称遭男雇主性侵。

警方赶到乌美1道一带去找被告。被告在见到警员后，称遭男雇主霸王硬上弓超过一次。她也指男雇主曾在侵犯她前，关掉屋里的监控器。

被告之后被送到樟宜综合医院去验伤。她下午4时在医院接受问话时，称男雇主于前一天（24日），在没有获得她的同意下，脱下她的短裤和内裤，并强奸了她。

被告也向警员透露，男雇主之前也两次霸王硬上弓。她称延迟报案是担心会遭雇主解雇并送回国。

当天傍晚6时18分，被告通过通译员接受警方调查时，再次称男雇主在去年9月至今年2月24日间，4次逼她口交和性交。她还说，男雇主在完事后会给她50元至100元的零用钱，但坚称自己不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

到了晚上11时，被告在警局接受调查时，才承认自己撒谎。

## 被告觉内疚 



疑女雇主已知 

男雇主于今年2月25日晚上10时24分，接受两名警员的问话。男雇主指被告是自愿与他发生性关系，问话于隔天午夜12时46分结束。

被告承认说谎，表示她因与男雇主发生性关系而感到内疚，希望终止这段亲密关系，她也怀疑女雇主知道她与男雇主胡搞的事，所以才会报假案。

## 求情称曾告知姐妹 称雇主夜溜入她房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称还没自愿与男雇主发生关系前，曾传简讯给远在印尼的一名姐妹，说男雇主会在晚上溜进她的房间里，对她做出性行为，为此感到害怕。

律师表示，被告无法与他人沟通，不知道通过什么管道寻求援助，她希望结束与男雇主之间的性关系，担心女雇主发现真相后会把她送回国，因此才会报假案。

律师指被告家里有两名年幼的孩子，希望法官判她坐牢不超过7天。

法官下判时表示，被告用印尼话传简讯给姐妹，内容没有被受批准的翻译员翻译，因此在决定刑罚时，不将简讯内容考虑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