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人涉太子集团诈洗案被捕   狮城警起逾3亿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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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05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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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警方扣押的资产包括多辆名车。（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新加坡警方去年11月至今年1月，逮捕3名涉嫌与跨国诈骗团伙太子集团相关洗钱案的新加坡人，并已对另一名新加坡女子陈秀玲发出逮捕令。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警察部队前日发文告说，3名被捕的新加坡人，与针对柬埔寨太子集团、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陈志、陈志同伙及相关公司的持续调查有关。

他们分别是陈友杰（49岁，译自Tan Yew Kiat）、邓万宝（32岁，译自Nigel Tang Wan Bao Nabil）和杨新发（53岁，译自Yeo Sin Huat Alan）。

其中，陈友杰是新加坡汽车租赁公司SRS Auto Holdings（简称SRS）的董事，他去年11月20日被捕，当地警方已对其公司名下注册的车辆发出禁止处置令。

邓万宝去年12月11日从柬埔寨返回新加坡后被捕，他是陈志名下名为NONNI II超级游艇的船长，也是名为Warpcapital Yacht Management的新加坡公司董事兼运营主管。

杨新发则于今年1月12日从柬埔寨返回新加坡后被捕。

新加坡警方也对涉嫌教唆他人做假账和企图诈骗罪的43岁女子陈秀玲（译自Chen Xiuling，又名Karen Chen）发出逮捕令。

文告指出，陈秀玲相信在新加坡警方去年10月展开行动前，已离境前往柬埔寨。

文告说，警方也对3处房产、8辆汽车发出额外的禁止处置令，并扣押现金、银行及证券户头、奢侈品包和手表等资产，总值约3.5亿元。

涉太子集团诈骗洗钱案 台游艇管理公司负责人被收押

迄今为止，与此案相关的被扣押，或被禁止处置的资产已超过5亿元。

新加坡警方说，针对陈志及他同伙的调查始于2024，警方去年10月对他们展开执法行动，当时对总值逾1亿5000万元的资产发出禁止处置令和查扣，包括一艘游艇、11辆汽车及多瓶酒类。

不过，由于陈志和同伙当时不在新加坡，行动中没有人被捕。今年1月，陈志在柬埔寨被捕，并在中国当局要求下被引渡回中国。

根据新加坡刑事法典第51及第54节条文，洗钱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或罚款最高50万元，或两者兼施；根据第477A节与第109节条文，唆使他人做假账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根据第420节与第511节条文，企图诈骗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外加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