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狮城反死刑组织7成员  挑战强制死刑违宪被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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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10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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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高庭在2025年12月，审理TJC7名成员的申请。（早报网示意图） 

（新加坡讯）主要在新加坡活动的反死刑公民组织“Transformative Justice Collective”的7名成员向当地高庭申请，裁定滥用毒品法令中的强制性死刑违反宪法，但遭驳回。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高庭法官指申请人在法律上，不具备挑战该国宪法的资格，因此驳回他们的诉求；其中3名申请人是已被正法死囚的家属。

承审法官符晓平解释，根据新加坡法律，欲挑战宪法者须具备相关资格，包括他们的个人权益受相关法律影响、宪法权益被侵犯，或蒙受任何特别损失，7名申请人都不具备这些条件。

法官指出，新加坡滥用毒品法令中包含死刑的处分并不违反宪法，这与当地最高法院上诉庭过去在同类申请中所作的裁定一致。

法官说，至于应在多严重的贩毒案件中实行强制死刑，则属于政府制定政策的范畴，须交由新加坡国会决定。

根据新加坡法律，贩运超过250克冰毒、15克海洛因或500克大麻者将面对死刑。

新加坡国会在2012年，对滥用毒品法令做出重大修正，其中被判贩毒有罪者若和当地中央肃毒局通力合作，可免除强制性死刑。

向新加坡高庭提出申请的是社运份子侯文光（译自Rocky Howe）、韩俐颖、安纳马莱、范国瀚，以及3名贩毒死囚的家人莉拉瓦蒂、莎米拉和娜齐拉。

这7人都是Transformative Justice Collective（TJC）组织的成员。

新加坡高庭在2025年12月审理此案。

7名申请人指出，他们多年来在社运工作中接触无数名死囚，其中3名申请人也因为有家属是贩毒死囚而经历失去至亲的伤痛，为此他们有充分的理由与资格，要求法庭检讨有关强制性死刑的法律。

法官：“受委屈”不足以构成特别损失 

不过，符晓平拒绝他们的申请理据，她在日前发表的判词中指出，尽管申请人是TJC组织成员和死囚家属，他们未能说明强制性死刑，如何影响他们自己在宪法上的权益，或导致他们蒙受特别损失。

法官表示，法庭已在过往案件中对所谓的“特别损失”做出诠释，即诉讼人会因为其诉求被驳回而蒙受利益损失，单是觉得“受委屈”并不足以构成特别损失。

法官说，她不否认强制性死刑对死囚家属造成心理影响，但他们基本上是想纠正所认为的不公，而无论他们对这份不公的信念有多强烈，都不足以赋予他们挑战宪法的法律资格。

法官最终决定驳回7人的申请。

TJC是主张废除死刑的公民组织。

该组织于2024年12月20日，被新加坡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令办事，处列为假信息源，必须停止运营官方网站和社媒账号两年，直至2026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