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死债仔潜逃33年 80岁阿窿认罪判监6年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g2ab7
Published: 2026-01-01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讯）阿窿刀砍欠债人，导致对方伤重丢命，之后潜逃33年，在大马落网后遣送回新，如今80岁的他在承认蓄意重伤罪名后，前午被判坐牢6年。

被告黄光健（80岁）原本面对一项谋杀罪名，后被改控使用利器蓄意重伤他人。

控状指被告在1990年11月6日傍晚5时至5时10分间，于达曼河水第14座组屋一楼和二楼间，用刀子捅一名27岁男子林金龙的大腿，导致后者伤重身亡。

被告上个月认罪，案展昨午下判。

![致死债仔潜逃33年 80岁阿窿认罪判监6年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7/17772860.avif?0)





1990年11月7日媒体曾报导这起骇人血案。死者当年事发一个月后伤重不治。（档案照）

案情显示，被告是大耳窿，因死者欠下约2万2000元债务，被告于是在案发当天带了一把刀，开着车子载两名同伙到死者住家找他。

两人在组屋底层见面，被告在追债过程中与死者大吵一架，还起肢体冲突。后来见死者爬上楼梯时，将刀子捅入死者大腿上。

死者试图抢走刀子，最后被告在与死者挣扎后，拿着刀子与同伙开车离去。

死者血流不止，他在救护车赶到前已失去意识。死者被送往亚历山大医院急救，不过他因大腿的胫前动脉被割，之后又出现肾功能衰竭，被转入中央医院治疗，最后于1990年12月8日过世。据死者医药报告显示，他因右脚中刀，导致肾功能衰竭以及败血症等并发症，最后致命。

被告案发当天晚上11时，逃到柔佛新山与朋友会合。他于2023年12月21日才被遣送回新。

法官昨午下判时说，被告带刀与同伙去收债，显示他预谋干案，加上他伤人后畏罪潜逃，这些都是加重刑罚的因素。不过，考虑到被告的年纪，且有慢性疼痛、视力和听力下降、低血压导致在监狱里晕倒等因素后，最后判他坐牢6年。（人名译音）

**刑期从被告在大马落网时算起**

律师要求刑期从被告在大马落网时算起，但法官说，被告当时是因为抵触大马移民法令才被还押，刑罚应从在新加坡开始还押时计算。

被告畏罪潜逃多年，之后因抵触大马移民法令，在新山被捕和提控。大马当局在被告坦承是新加坡人后，在2022年4月21日向新加坡领事馆提出将被告遣送回国的要求。

被告于2023年12月21日被遣送回国，隔天被控上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