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岛大搜捕！98人因涉嫌非法放贷被查，最高可判4年监禁并受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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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07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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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2026年8月25日至31日开展的全岛执法行动中，正对98名年龄在17岁至78岁之间的人员进行调查，他们涉嫌参与非法放贷活动。

在为期七天的行动中，刑事调查局（CID）和七个陆路警区（Police Land Divisions）的警员在全岛范围内进行了突击搜查。初步调查显示，其中一人充当非法放贷者，七人涉嫌在债务人住所进行骚扰，46人则是通过执行自动提款机（ATM）转账来协助非法放贷活动的“跑腿”人员。此外，另有41人被认为通过开设银行账户并提供ATM卡、个人识别码（PIN）和/或网上银行令牌，以便利非法放贷活动。

其余三名人员（一名女性和两名男性，年龄在26岁至48岁之间）在警方收到马来西亚皇家警察（RMP）提供的信息后，因涉嫌参与跨境非法放贷活动而接受调查。据信，他们向非法放贷者提供了银行账户和手机号码，并与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两地的非法放贷举报案件有关。

目前，针对所有98人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根据《2008年放贷者法案》，当任何人的电话线路、银行账户、ATM卡或网上银行令牌被用于便利非法放贷者的放贷行为时，该人将被推定为协助经营非法放贷业务。首次被判定犯有经营或协助经营非法放贷业务罪的人员，将被处以最高四年的监禁，罚款不少于3万新元且不超过30万新元，以及不超过六鞭的鞭刑。首次被判定代表非法放贷者实施或企图实施任何骚扰行为的人员，将被处以最高五年的监禁，罚款不少于5千新元且不超过5万新元，以及不少于三鞭且不超过六鞭的鞭刑。

新加坡警察部队（SPF）与马来西亚皇家警察（RMP）致力于通过密切合作和及时交换信息，打击跨境非法放贷活动。警方将对参与协助非法放贷团伙的人员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包括针对那些出让银行账户或手机号码以帮助非法放贷者的人员。

非法放贷者会毫不犹豫地对借款人及其家人实施持续且危险的骚扰行为，例如纵火、在住所泼漆，以及使用链条或自行车锁锁住大门以禁锢屋内人员。警方建议公众远离非法放贷者，避免以任何方式与他们合作或提供协助。

任何允许非法放贷团伙使用其银行账户进行非法交易的人员，可能会被起诉，并被禁止使用ATM和网上银行设施一年。被发现向非法放贷者借款或被判定协助非法放贷活动的外籍人士，其学生证或工作准证将被取消，并在服刑结束后被驱逐出新加坡。

刑事调查局局长林朱利乌斯（Julius Lim）高级助理警察委员表示：“非法放贷团伙依赖于跑腿人员、银行账户持有者以及其他便利本地SIM卡滥用的人员网络。我们将继续采取果断行动打击这些团伙及其帮凶，包括与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密切合作。任何以任何身份参与非法放贷活动的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公众如怀疑或知道任何人可能参与非法放贷活动，可拨打警方热线 1800-255-0000 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线提交信息。所有提供的信息将严格保密。

**新加坡警察部队 公共事务部 2026年9月7日 上午7: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