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次被送进心理卫生学院 男子不满起诉政府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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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24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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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最高法院。（图：TODAY/Ili Nadhirah Mansor）

一名曾三次被送入心理卫生学院 (IMH) 接受治疗的男子，因不满遭扣留而起诉心理卫生学院、保健卫生部及多个政府相关单位，遭法庭以滥用诉讼程序驳回。

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这名男子Frank Lee在诉状中说，希望能阻止“类似事情继续发生在其他新加坡人身上”，并要求法庭颁布禁令，让心理卫生学院“永远不能再拘禁任何人”。

高等法庭法官Andre Maniam裁定，Frank Lee的诉状不具合理诉因，部分行为更构成“令人震惊的滥用诉讼程序”。

法庭也要他向心理卫生学院支付4万7000元诉讼费，并向其他被起诉相关政府单位支付2万7000元。

因非法禁锢女子被捕 

案情显示，Frank Lee在2024年7月因非法禁锢一名女子被捕，之后在同年7月到8月期间被送入心理卫生学院接受治疗。他在同年11月到12月，以及2025年4月到5月，再度被送入心理卫生学院。

男子在诉状中表示，他不寻求赔偿，因为“对我所遭受的伤害，根本不存在赔偿”。

他提起诉讼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在新加坡发生类似的事情”。

他也在文件中声称，精神病学“正在伤害人类”，甚至形容为“人类历史上最邪恶的骗局”。

他还写道，“始终清醒地意识到，在任何特定时刻，都有数百人正遭受着心理卫生学院人员的虐待”。

对此，心理卫生学院和其他被起诉的相关政府单位提出了申请，要求驳回男子的诉讼。

法官指出，男子的诉状并未提出合理的法律依据。事实上，诉状中的指控主要只是针对心理卫生学院，而非其他答辩人。

法官：男子只为引起注意 

法官指出，他起诉其他政府机构并非出于任何合法目的，而只是为了引起注意。

例如，男子在诉状中写道，起诉保健卫生部，主要是为了让当局知道“心理卫生学院如何伤害新加坡人的健康”。

此外，男子起初也将总检察署列为答辩人，后来撤回对总检察署的诉讼，却保留起诉总检察长，并提出所谓“和解建议”，只要总检察长亲自阅读其诉状，并发电邮证明已阅读，同时支付他2万元作为“时间补偿”，他便愿意将总检察长移出诉讼名单。

法官指出，这显示男子实际上并无针对总检察长提出任何法律诉求，对方也并非案件必要或适当的答辩人，“原告只是想引起他的注意”。

男子也向总理提出类似建议，不过将要求的“补偿”金额提高到5万元。

法官指出，男子被送入心理卫生学院，是基于有关当局认为此举符合个人健康和安全利益，或有保护他人安全的必要。

此外，法官指出，男子在针对书记官裁决提出上诉时，也要求最高法院将有关书记官视为“罪犯”，并建议将对方革职及展开刑事调查。

法官形容这种行为是不可接受的。

“若诉讼人不满主簿官裁决，确实有权提出上诉；但若利用上诉程序推动刑事调查、要求撤职或更换书记官，而非真诚寻求法律救济，则属于令人震惊的滥用司法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