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逾107万赡养费 女要求男子验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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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8-07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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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认为男子可能是女儿的生父，要求法庭下令对方进行DNA检测。（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女子怀新欢骨肉后嫁前男友，离婚后要求“孩子生父”验脱氧核糖核酸（DNA）及付107万元赡养费，法官指DNA鉴定涉及隐私，须有可信证据才能下令进行。

《新明日报》报道，一名女子与男友分手后，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一名男子并发生关系，之后怀孕，但男子不认账并断绝联系。女子怀孕期间获前男友照顾，两人复合结婚，前男友也在女婴出生证明上登记为父亲。两人后来仍因感情破裂离婚。

女子早前入禀家事庭，要求男子接受DNA亲子鉴定并承担女儿的赡养责任，包括每月支付8926元，或一次性支付107万1120元。

女子声称，自己与男子曾在受孕期内发生过性关系，因此认为对方可能是女儿的生父，于是要求法庭下令强制对方接受检测。

不过，男子反对申请，指女子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是孩子的生父。他也质疑，女子在未确认亲子关系前便要求他支付赡养费，可能导致她获得“双重赡养”。

法官于7月30日发布的判词中指出，本案中女子未能提出足够证据，证明男子可能是孩子的生父，因此不符合申请DNA亲子鉴定的门槛。

法官解释，家事法庭虽然拥有下令男子接受DNA亲子鉴定的权力，但这项权力必须审慎行使，以在查明亲子关系的司法需求与保障个人隐私权益之间取得平衡。

他指出，若男子自愿接受检测，法庭可在双方同意下批准申请；但若对方反对，法庭必须先确认是否有可信证据显示他可能是孩子的生父，方可下令强制执行。

## 法官最终驳回亲子鉴定申请



法官强调，仅凭双方相识并发生过性关系是不够充分的，否则任何曾与女子发生过关系的男子，都可能单凭女子声称怀孕并索要抚养费的说法，而被迫接受DNA亲子鉴定。

他指出，女子的叙述并不合理，而她解释为何将男子列为孩子的父亲的说法，明显是刻意编造。

因此，法官最终驳回女子要求男子接受DNA亲子鉴定的申请，并下令她支付男子1800元诉讼费。女子目前已针对裁决提出上诉。

至于她要求对方支付107万1120元赡养费的申请，则暂时搁置，直到上诉程序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