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庞氏骗局赚逾1.2亿新元　2董事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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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9-03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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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投资公司被指设“庞氏骗局”，以“黄金回购计划”欺骗逾2000人投资，赚逾1亿2000万新元（约3亿8400万令吉），其中两名董事前日被判罪成。

《联合早报》报导，新加坡商业事务局早前针对黄金投资公司The Gold Label私人有限公司展开调查，逮捕3人，并将他们控上法庭。

这3人分别是伊瑟拉鲁道夫（63岁）、来自大马的侯素凤（48岁）和黄凯兴（47岁），他们案发时都是公司董事。

伊瑟拉和侯素凤被指在2009年12月16日至隔年10月7日之间进行欺诈性交易，触犯公司法令，但两人不认罪。

案件经过审讯后，法官前日判两人罪名成立，案展9月12日下判。

根据控辩双方同意的案情，公司2009年4月28日成立，两名被告同年7月7日入股成为董事及股东。黄凯兴则于同年11月20日成为公司董事之一。

该公司以3.5%至12%的高回报黄金投资，吸引大量投资者加入，但实际上，公司开销大，得支付高额董事酬金、缴付行销人员的佣金、员工薪水等，入不敷出，无法支撑这样的高回报投资。

控方指出，面对投资者、行销人员及公司员工质问，投资模式靠什么来支撑，被告总欺瞒大家，称公司有个生产利润的“方程式”，以此敷衍带过。

法官宣读裁决时提到，辩方指黄凯兴才是主谋，“方程式”也交由他计算，两名被告只是负责行销部分，他接受这3人各有所职，但两名被告仍有参与管理层的工作。

此外，他们也能在没有黄凯兴的签名下继续给出佣金，无需通过黄凯兴的批准就能改变董事酬金。

法官指两人并非可靠的证人，口供前后不一，判他们罪名成立。

黄凯兴今年初承认一项进行欺诈交易的罪名，另一项在潜逃期间未出庭的罪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后，被判坐牢2年10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