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系列之二:税收

2023年05月14日   •   5814次阅读

税收

新加坡按属地原则征税。任何人(包括公司和个人)在新加坡发生或 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或在新加坡取得或被视为在新加坡取得的收入,都属于新加坡的应税收入,需要在新加坡纳税。也就是说,即使是发生于或来源于新加坡之外的收入,只要是在新加坡取得,就需要在新加坡纳税。另外,在新加坡收到的境外赚取的收入也须缴纳所得税,有税务豁免的除外(如:股息、分公司利润、服务收入等)。

新加坡现行主要税种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房产税、印花税等。此外,还有对引进外国劳工的新加坡公司征收的劳工税。新加坡之前还有遗产税,政府在2008年2月15日之后取消了该税种。

(一)公司所得税

新加坡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新加坡不对资本利得征税,同一集团内的企业可以合并纳税,亏损弥补可无 限期向后结转或向前结转一年。新加坡《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按照新加坡法律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企业、在新加坡注册的外国公司(如外国公司在新加坡的分公司),以及不在新加坡成立但按照新加坡属地原则有来源于新加坡应税收入的外国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除外)。

自2010估税年度起(即在2010年度缴纳2009财年的所得税)所得税税率调整为17%。

(二)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类。居民个人包括: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以及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新加坡居留或者工作183天以上(含183天)的外籍个人。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新加坡居留或者工作少于183天的外籍个人。

一般情况下,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都要就其在新加坡取得的所有收入纳税。自2004年1月1日之后,纳税人在新加坡取得的海外收入不再纳税。

居民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入总额扣除费用、捐赠和税务减免后的所得。非居民个人的应纳税所得税额为收入总额扣除费用和捐赠后的所得,非居民个人不适用税务减免。非居民个人(非居民董事除外)的受雇所得适15%税率和居民个人所得税税率两者间较高者。非居民董事的受雇所得和非居民个人的其他所得,税率为22%。

(三)房地产税

这是对所有不动产如房子、建筑物和土地征收的一种税。 所有的不动产所有人都应为所拥有的不动产缴纳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按年缴纳,每年1月份缴纳全年的房地产税,纳税基数为不动产的年值。不动产的年值是根据不动产的年租金收入估计的,估计的租金收入不包括出租的家具、装置和服务费。不动产出租、自用或空置适用同样的基数。新加坡税务局每年会对不动产的年值进行审核调整。目前,不动产税的税率大致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