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子女为“双遗嘱”对簿公堂 幼子胜诉获35％遗产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gNlBp
Published: 2021-08-22
Source: 狮城新闻

![子女为“双遗嘱”对簿公堂 幼子胜诉获35％遗产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76/16761316.avif?1629546302)





已故母亲先后立下两份遗嘱，一份与父亲共同立下的相互遗嘱把35％遗产留给幼子，另一份遗嘱却只分给幼子一块钱，35万余元遗产由其中两个女儿平分。内容迥异的遗嘱引发子女们对簿公堂，高庭法官最终判幼子胜诉，裁定相互遗嘱有效。

《联合早报》报道，根据本周五（20日）所发出的高庭判词，发生“双遗嘱”纠纷的家族有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父母亲先后在2004年与2019年逝世，判词没有揭露当事人的真实姓名。

判词指出，当事人的父母亲是在2001年上律师楼立下相互遗嘱（mutual will）。所谓相互遗嘱，指的是一对夫妻或两人立了内容大致上相同的遗嘱后，无法单方面更改内容；换言之，其中一人一旦过世，遗嘱内容无法更改或撤销，必须继续生效。两人所留下的资产总值约35万6344新元（下同·约111万令吉），以一个组屋单位为主。

两年后，母亲被诊断患上乳癌，所幸治疗见效，癌症进入缓解期。不过，父亲却在2004年因患上肺炎而逝世，享年71岁。当时孩子们并没有为遗嘱的事情闹意见。

不过，母亲的癌症在2017年左右复发；同一期间，定期带母亲复诊的大女儿也陪同母亲找律师另立遗嘱。母亲最终在2019年病逝，享年82岁。

子女们在母亲逝世后，为了遗产分配的事情陷入分歧。根据相互遗嘱，双亲协议好把35％的遗产留给幼子，另有一份35％遗产留给一名孙子，3个女儿则各分得10％。其他手足认为，双亲向来最疼爱幼子。

然而，母亲在2017年所立的遗嘱，却把所有遗产留给大女儿和小女儿，其余3名子女则只各得一元。幼子于是入禀法院，要求裁定执行父母亲的相互遗嘱，而两个女儿提出反诉，坚称母亲的另一份遗嘱才是有效的。

## 法官：相互遗嘱证人说辞可信



诉方在审讯期间传召当年为双亲立遗嘱，以及当见证人的律师与秘书供证。由于时间已久远，两名证人无法清楚记得细节，但他们异口同声表示，当时按照一贯程序办事，包括在立遗嘱之前，向客户清楚解释和翻译遗嘱的内容。

朱汉德法官认为，两名证人的说辞可信，同时有医生证明书说明父母亲在立遗嘱的时候具备心智能力；尽管当时幼子也在双亲立遗嘱的现场，但没有任何证据指向双亲受到幼子或他人的影响。

整体而言，法官认为相互遗嘱的执行过程没有不妥，因此裁定它有效，母亲的另一份遗嘱则被撤销。

相互遗嘱，指的是一对夫妻或两人立了内容大致上相同的遗嘱后，无法单方面更改内容；换言之，其中一人一旦过世，遗嘱内容无法更改或撤销，必须继续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