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指发布假消息上诉者 新国法庭最快9工作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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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5-08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8日讯）受指示更正或撤下假信息的个人及网络平台若要提出上诉，案件最快可在9个工作日内过堂。

新加坡国会昨天就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进行二读。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发言时指出，政府将确保上诉程序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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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国会7日就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进行二读。

他说，要提出上诉者，首先必须填写表格，向发出更正指示的部长提交撤销指示的申请。部长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撤销指示。

如果部长最终决定不撤销指示，上诉人可上法庭提出上诉。不过上诉必须在部长决定不撤销指示的14天内提出。

法庭一旦接获上诉，必须在6天内对案件展开聆讯。从向部长提交申请到法庭展开聆讯，前后最快不超过9天。

不过法案只能规定法庭展开聆讯的时间表，不能规定法庭要在多少时间内就个别案件作出裁决。

**Post in: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