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恶意竞争涉毁同行广告 3装修商被控

2026/01/28   •   494阅
新森集团员工在电梯内贴广告引发争议,涉嫌恶意毁坏竞争对手广告,导致公物受损。警方已逮捕三人,面临罚款、监禁和鞭打等处罚。事件反映了新森集团内部的商业竞争和不当行为,引发居民关注。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79/17790416.avif

电梯里贴满广告,有的有被撕毁的痕迹。(新明日报图)

(新加坡讯)装修商在新组屋电梯内等地方张贴广告吸引顾客,同行之间却疑出现恶意竞争,涉嫌互相毁坏彼此的广告,其中3人被控上法庭。

《新明日报》报导,警方前日发文告,指去年8月到9月期间,接到有关大巴窑1巷2座组屋的电梯内、住户单位门上以及公共走廊处,发生数起毁坏广告的通报。

经过调查以及调阅监控画面,警方在去年锁定3名年龄介于38岁至75岁的男子。

初步调查显示,这些行为疑似因商业竞争所引发,相关人士也涉嫌互相破坏对方张贴的广告。

3人昨日因抵触破坏公物法令,被控上法庭。

根据破坏公物法令,如果罪名成立,将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元,坐牢不超过3年,外加鞭打3至8下。

警方指出,对任何蓄意破坏公物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并将毫不犹豫地对公然无视法律者采取行动。

《新明日报》去年9月曾报道,上述组屋区居民指出,有装修商在组屋电梯内四处张贴传单,其中几张还疑似被人蓄意割破。

一名制作窗帘的承包商当时也透露,自己的传单因被他人蓄意贴到一个单位内,接到屋主的投诉电话。

不愿透露姓名的承包商怀疑是别人故意陷害,希望同行保持良性竞争,不应该不择手段。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79/17790417.avif

狮城市镇会曾在电梯内外张贴告示,指不得蓄意破坏公物。(新明日报图)

涉美工刀毁对手广告 致住户大门受损

被控的3人分别是38岁的李伟强、51岁的周达庄以及75岁的李世坤(人名皆译音)。

控状显示,3人去年在大巴窑组屋电梯内等地张贴自己广告,并用美工刀损坏竞争对手的广告,导致住户的大门以及公物受损。

其中,李伟强与周达庄曾一起在电梯内、组屋各处用黑色贴纸遮盖竞争对手的广告,并在过程使用美工刀,导致公物被破坏。

李世坤也被指在去年6月29日,在宏茂桥一处组屋楼下用黑色油漆喷黑公告板。他也在去年8月23日在宏茂桥组屋楼下的下车处辱骂一名公共服务人员。

及时获取本站更新:

设为 Google 偏好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