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文看懂：本地曾有哪些高官涉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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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1-20
Source: 狮城新闻

## 一文看懂：本地曾有哪些高官涉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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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仁（资料图：TODAY）

前交通部长易华仁前天（18日）被控贪污和索取利益等27项控状。

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TODAY整理，我国自建国以来，只有两名部长级人物涉贪被调查，而上一次发生这样的案件已经是37年前的事。

1986年： 

时任国家发展部长的郑章远在1986年12月14日服毒自尽一个月后，时任总理李光耀在国会上发表声明，念出郑章远的遗书，揭露郑章远当时正因涉嫌接受两家公司总数约100万元的贿赂而接受贪污调查局调查。

贪污调查局在12月11日将调查报告转交给总检察署，但郑章远未等当局决定是否提控，就自行了断。他当时坚称自己至死都是清白的。

1979年成为部长的他，被指在1981年和1982年两次受贿各40万元，协助其中一家公司保住政府所征收的地皮，以及帮助另一家公司买下一块国有土地进行私人发展。

1975年： 

时任环境部政务部长黄循文在1975年4月被控贪污，涉案金额高达83万9023元。

调查发现黄循文跟地产公司Lauw and Sons主席Lauw Tjin Ho有关联，并且利用部长身份，协助对方与公务员交涉。

他因此获得价值53万元的洋房、免费机票，以及总值30万元的银行透支款，作为回报。

黄循文最后被判坐牢四年六个月和罚款 7000元左右，经上诉减刑至18个月。

1966年： 

1966年8月，时任国家发展部长陈家彦因试图帮助他的商人朋友Lim Tjin Hauw和他的儿子William Lim完成一架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波音飞机的交易而受到调查。

陈家彦也在姻亲向Lim Tjin Hauw出售锡矿时充当中间人。

他因此获得每股价值1元的7万股股票，作为回报。

陈家彦是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第一个内阁的成员，最后却因贪污而被定罪。

根据贪污调查局的存档记录，由于当时的证人不想牵连他，陈家彦被撤除所有公职。

他在1963年全国大选中失去议席，因此被控时已经不是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