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薪300新元的代价：新加坡女子在中国台湾将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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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1-07
Source: 狮城新闻

一个Telegram群组、一张游客签证、50多次ATM取款，新加坡女子的“淘金梦”，最终换来了30余年的牢狱之灾。

近日（11月3日），据中国台湾媒体报道，一名新加坡女子揭某因参与诈骗集团在台湾被判处超过31年监禁，涉及近30起诈骗和洗钱案件。

这起案件的判决分别由台湾省云林县和彰化县法院在10月17日和21日公布。云林县法院判处其30年零2个月有期徒刑，彰化县法院则判处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外加3万新台币（约1270新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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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云林地检署

日薪300新元的诱惑

今年2月21日，27岁的揭某以游客身份入境中国台湾。在抵达前，她已通过Telegram群组联系上当地诈骗集团，对方承诺支付每日300新元的“报酬”。

揭某的工作内容看似简单：拿着集团提供的银行卡，按照“老板”指示在ATM机上取款。

从3月1日到3月4日，短短4天时间里，她被专人接送，奔波于云林和彰化两县的数十家便利店ATM，完成了超过50次取款操作，总金额高达约170万新台币（约7.2万新元）。

精密运作的诈骗链条

这些钱从何而来？

据法院调查，诈骗集团通过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投放恶意广告，诱骗受害者将钱转入各个账户。而揭某负责的环节，就是将这些赃款取出，完成洗钱的最后一步。

当地警方公布的监控画面显示，该女子在ATM前取款时，用口罩和灰色连帽衫遮住大部分面部——这种刻意的伪装，也成为法庭认定其明知故犯的证据之一。

机场落网，一分钱没拿到

3月8日，当揭某试图离开台湾时，在机场被警方逮捕。

讽刺的是，她在彰化法院作证时表示，集团承诺的报酬要等她离境后才支付——也就是说，她冒着被捕风险帮诈骗集团取了170万新台币，自己却一分钱都没拿到。

法律严惩，服刑后将被驱逐出境

云林县和彰化县法院均认定，该诈骗集团具有明确的诈骗和洗钱意图。鉴于涉案金额巨大、作案次数频繁，法院对揭某处以重刑。

根据判决，揭某在服刑期满后将被驱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