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次被捕仍不收手 妇女保释期又偷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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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2-03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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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苏洁维多次偷商品。（档案示意图）

妇女四次因偷窃被捕，保释在外时仍不收手，数次到星耀樟宜趴趴走，顺手牵羊多件物品。

被告苏洁维（48岁，译音）面对18项偷窃罪名，指她在今年3月3日到10月17日间18次行窃。她于星期五（12月1日）承认六项控状，余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最初因偷窃在8月10日被捕，隔天被保释在外。不过，她于9月2日在星耀樟宜看到一名男子睡着，竟把他身上的手机、平板电脑、充电器等偷走，结果再次落网，同日又被保释。

二度被保释后，她仍没有收手，隔天早晨又到星耀樟宜乱逛，寻找可套现的物品偷。她先看到一职员的手机放在柜台上后，决定偷走。

她也看到一名游客的手机放在充电处，也顺道拿走，当时对方正在跟姐妹坐在另一处聊天。

后来，被告又到爆米花Eureka商店偷走一包爆米花，再到日本超市Don Don Donki偷走总值261余元的31件物品和食物。

其中一名遭行窃的受害者通知保安人员，对方查询电眼，确认是被告所为，成功在星耀樟宜内拦截被告。

被告当天被逮捕后，于9月5日出庭面控，也被还押在心理卫生学院至9月19日进行精神评估。

她被保释后，于10月17日因第四次偷窃被捕。这一次，她是到星耀樟宜的Tokyu Hands干案，偷了10样价值236元的商品，其中包括睫毛夹、布袋等。

根据控状，她所偷窃的所有物品总值865.77元。

控方指出，被告在几个月内多次偷窃，有必要阻吓她再犯，要求法官严惩判她32周到44周监禁。法官指需要时间斟酌判刑，案展至12月13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