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在樟宜机场袭警并当众醉酒，被判入狱七周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jKXZK
Published: 2025-04-17
Source: 狮城新闻

![男子在樟宜机场袭警并当众醉酒，被判入狱七周](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2982.avif?0)





2025年4月16日，一名41岁的英国籍男子林德利·斯科特·大卫·约翰（以下简称“被告”）因在樟宜机场对公务人员使用暴力及侮辱性言语，被判处七周监禁。

2025年3月8日晚上约7时45分，警方接报指有人在樟宜机场第二航站楼（简称“机场”）到达大厅的员工出入口行为激烈，并使用粗俗言语。当时被告试图进入限制区域，被辅警人员（APO）阻止。

调查显示，被告从曼谷抵达后，无法在行李认领区找到其托运行李。随后他误以为同航班的雇主可能误拿了行李，于是前往公共区域联系雇主，对方明确表示并未拿错行李。

被告随即试图通过员工出入口再次进入行李认领区寻找行李。当他因未经授权进入而被一名女辅警阻止时，无视其指令，并开始辱骂对方，甚至朝她竖中指。在被辅警阻拦无法离开后，被告试图强行推开她离去，过程中竟伸手触摸其胸部。此外，他还推搡其他上前干预的辅警人员，并以粗俗言语对他们进行骚扰与挑衅。

最终，被告被定罪的罪名如下：

一项在公共场所醉酒罪，违反《酒类管制（供应与消费）法令》第14(2)条第14(2)(c)款，最高可处1000新元罚款，或最长6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

一项对公务人员使用侮辱性沟通罪，违反2014年《防骚扰法令》第6(1)条第6(3)款，最高可处5000新元罚款，或最长12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

一项使用刑事武力妨碍公务人员执行职务罪，违反1871年《刑法》第353条，最高可处4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并罚。

警方强调，对于任何针对公务人员及机场工作人员的骚扰或攻击行为，均持严肃态度。此类人员正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新加坡机场的安全。警方绝不容忍任何违法行为，违者将依法严惩。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4月17日 上午12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