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财务总监追讨20万花红败诉　未完成公司设下条件成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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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10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讯）精密工程制造公司前财务总监被革职后，入禀法院向公司索赔20万元花红以及4万元损失，但法官指他丢了工作又没能拿到花红，是本身造成的，判他败诉。

根据国家法院判词，起诉人魏乃平于2022年11月1日加入一家制造塑料精密工程零部件的家族公司Banshing Industrial Co.，成为公司的财务总监。根据雇佣合约，他的月薪为2万元，若能达到在试用期与公司拟定好的目标，就能拿到10万元的年度花红。他的试用期为3个月。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向魏乃平发出革职信，任职最后一天定在2025年1月10日。魏乃平随之入禀法院索赔，要求公司赔偿他2023年和2024年的年度花红共20万元，以及对他造成的损失4万元。

虽然魏乃平的试用期间，他与公司没有拟定能拿到花红的条件，也没有主动提起，但在2023年6月，公司董事已通过电邮明确列出条件，双方也进行了一对一讨论，他最终在6月16日收到并接受了公司为他拟定的条件。

根据公司董事发出的电邮，魏乃平必须交出一份用Excel做出，包含7个特定工作表的财务估值模型，须基于专业书籍《Valuation》第13章的逻辑和数据流整合而成。

但魏乃平并没有做董事所要求的任务，反而单方面重新诠释董事所提出的要求，开发了一套他认为更有效的资本支出政策和投资回报（ROI）流程。

公司创办人否认

起诉人说词 

前财务总监也称，公司创办人曾说，花红或许会迟，但一定会给。公司创办人否认曾那么说过。

魏乃平称，公司创办人曾告诉他，由于公司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和中国有多个项目正在进行中，因此资金有点吃紧，只要情况好转就会给他2023年和2024年的花红。

但创办人否认曾那么说过，指毕竟他不知道给花红的条件，也不参与公司日常运作，也不是决定给不给魏乃平花红的人。

法官认为，创办人说辞可信，毕竟他没有否认魏乃平曾向他提花红一事，但他明确表示自己没有做出任何的承诺，而魏乃平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说过，因此不存在失实陈述或是说话反悔。

法官最终裁定魏乃平败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