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胆大妄为！无证司机公然挑衅警察，疯狂闯红灯撞车后逃逸，结局来了！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jbM2V
Published: 2026-10-26
Source: 狮城新闻

![胆大妄为！无证司机公然挑衅警察，疯狂闯红灯撞车后逃逸，结局来了！](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93/17932141.avif?0)





一名43岁男子将于2026年10月27日在法院受审。他涉嫌多项交通违规行为，包括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以及在警察指令下拒绝停车。

2026年10月25日凌晨3时05分左右，警察在莱佛士大道（Raffles Boulevard）巡逻时，试图拦截一辆汽车进行检查。然而，该司机并未停车，而是缓慢向前蠕动，迫使警员避让，随后突然加速逃离，引发了一场车辆追逐战。

在追逐过程中，该司机在湾前大道（Bayfront Avenue）的一个红绿灯路口停在另一辆车后面。当一辆警车停在他身边时，该司机试图强行挤入静止车辆与警车之间的缝隙。在此过程中，他撞击了警车的驾驶员车门以及另一辆车的右后保险杠，随后迅速逃离现场。

在随后的追逐中，该司机在滨海大道（Marina Boulevard）、希尔斯大道（Sheares Avenue）和滨海链路（Marina Link）多次闯红灯。

由于在湾前大道发生的碰撞，那辆静止车辆的司机背部受伤，被开具了三天的病假单。

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司机并没有有效的驾驶执照，涉事车辆已被警方扣押。

该男子将面临以下指控：

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4(1)(b)条及第64(4)条，指控其**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

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127(5)条，指控其**在身着制服的警察指令下拒绝停车**；

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35(1)条，指控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

根据《1960年机动车辆（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第3(1)条，指控其**使用无保险车辆**；

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84(1)条，指控其**事故后未停车**；

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84(3)条，指控其**事故后未提供协助**。

警方强调，对于无证驾驶且触犯交通法规的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呼吁公众保持警惕，如在社区发现此类可疑行为请及时举报。道路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公众的配合对于维护新加坡道路安全至关重要。

## 附件 A：各项违规行为的处罚



**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4(4)条，最高可处以10,000新加坡元罚款，或最高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在身着制服的警察指令下拒绝停车**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127(5)条，最高可处以1,000新加坡元罚款，或最高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35(1)条，最高可处以10,000新加坡元罚款，或最高三年监禁，或两者兼施。惯犯最高可处以20,000新加坡元罚款，或最高六年监禁，或两者兼施。车辆还可能被没收。

**使用无保险车辆**根据《1960年机动车辆（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第3(1)条，最高可处以1,000新加坡元罚款，或最高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违规者还可能被取消所有类别的驾驶资格。

**事故后未停车**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84(1)条，最高可处以3,000新加坡元罚款，或最高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事故后未提供协助**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84(3)条，最高可处以3,000新加坡元罚款，或最高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 附件 B：事件照片



![胆大妄为！无证司机公然挑衅警察，疯狂闯红灯撞车后逃逸，结局来了！](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93/17932142.avif?0)





![胆大妄为！无证司机公然挑衅警察，疯狂闯红灯撞车后逃逸，结局来了！](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93/17932143.avif?0)





\*\*该43岁男子驾驶的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