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正在调查 9 名年龄在 19 至 32 岁之间的男子,他们涉嫌使用已注销的车辆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案件详情如下:
2026 年 2 月 12 日下午约 4:40,一名 27 岁男子涉嫌驾驶一辆注销的摩托车,载着一名 33 岁的女性乘客从 Maude Road 行驶至 Jalan Sultan,随后被交警拦截。该男子因在被吊销驾照期间驾驶及无有效驾照驾驶被捕,目前正协助调查使用无保险车辆及使用注销车辆的案件。该摩托车已被扣押。
2026 年 2 月 9 日下午约 6:30,交警在 Yishun Avenue 2 对一名 32 岁男子进行检查。发现该男子正驾驶一辆带有伪造车牌的注销汽车,且没有有效驾照。他因无有效驾照驾驶被捕,并正协助调查使用无保险车辆及使用注销车辆的案件。该汽车已被扣押。
2026 年 2 月 6 日凌晨约 12:30,两名分别为 19 岁和 20 岁的男子涉嫌各骑一辆已报废(laid-up)的摩托车,并载着一名 17 岁的少年在 Tampines Street 21 行驶。交警检查时发现他们正准备登上一辆疑似注销的汽车。初步调查显示,20 岁的男子驾驶了该注销汽车并骑行了报废摩托车,而 19 岁的男子和 17 岁的少年也骑行了另一辆报废摩托车。19 岁和 20 岁的男子因无有效驾照驾驶被捕,并正协助调查使用无保险车辆、使用报废车辆及注销车辆的案件。17 岁的少年因未满 18 岁驾驶机动车接受调查。该汽车及两辆摩托车已被扣押。
2026 年 2 月 5 日晚上约 7 点,交警在 Sembawang Drive 对一名 31 岁男子进行检查。发现该男子在无有效驾照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注销汽车。他因无有效驾照驾驶被捕,并正协助调查使用无保险车辆及使用注销车辆的案件。该汽车已被扣押。
2026 年 2 月 3 日下午约 5:45,交警在 Sembawang Drive 示意一辆汽车停下接受检查。一名 25 岁的男司机拒绝服从指令并加速逃离,过程中损坏了一辆警车。该男子还闯红灯、违规掉头并逆向行驶。通过后续调查,交警确定了该男子的身份,并在报案后一天内将其因危险驾驶和吊销驾照期间驾驶罪名逮捕,目前正协助调查使用注销车辆及无保险车辆的案件。该汽车已被扣押。
2026 年 2 月 2 日晚上约 11:30,交警在 Bukit Batok Street 31 对一名 26 岁男子进行检查,发现他在被吊销驾照期间驾驶一辆疑似注销的汽车。该男子因在被吊销驾照期间驾驶被捕,并正协助调查使用无保险车辆、使用伪造车牌、使用路税过期的车辆及使用注销车辆的案件。该汽车已被扣押。
2026 年 1 月 30 日晚上约 10 点,交警在 Hougang Street 52 对一名 20 岁男子进行检查,发现其在无有效驾照的情况下驾驶一辆疑似注销的汽车。进一步调查显示,他还在场拥有另一辆注销汽车,由一名 24 岁的无证男子驾驶。两名男子均因无有效驾照驾驶被捕,并正协助调查使用无保险车辆、使用注销车辆及使用伪造车牌的案件。两辆汽车均已被扣押。
注销车辆对所有道路使用者都构成了严重威胁,因为它们缺乏保险保障,且可能不符合安全标准。当由无证或未成年人驾驶时,这些风险会成倍增加。交警敦促公众保持警惕,并举报任何疑似使用注销车辆或无证驾驶的行为。道路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公众的配合对于维护新加坡道路安全至关重要。
附录 A
根据《1961 年道路交通法》第 62(1)(b) 条,未满 18 岁驾驶机动车罪,最高可处 1,000 新元罚款、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根据《1961 年道路交通法》第 10(1) 条,使用注销车辆罪,最高可处 2,000 新元罚款、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根据《1961 年道路交通法》第 15 条,无证驾驶罪,最高可处 2,000 新元罚款。
根据《1961 年道路交通法》第 43(4) 条,在被吊销驾照期间驾驶罪,最高可处 10,000 新元罚款、三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根据《1960 年机动车辆(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第 3(1) 条,使用无保险机动车罪,最高可处 1,000 新元罚款、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根据《1961 年道路交通法》第 129(2)(a) 条,使用伪造车牌罪,最高可处 10,000 新元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机动车辆、注册与许可)规则》第 53(2) 条,使用报废(laid-up)车辆罪,最高可处 1,000 新元罚款、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根据《1961 年道路交通法》第 29(1) 条,使用路税过期的车辆罪,最高可处 2,000 新元罚款。
附录 B
案件 (a)

在 Maude Road,一名被吊销驾照的 27 岁男子所驾驶的注销摩托车。
案件 (b)

在 Yishun Avenue 2,一名无有效驾照的 32 岁男子所驾驶的注销汽车。
案件 (c)



在 Tampines Street 21,两名 19 岁和 20 岁的男子与一名 17 岁少年所使用的报废摩托车和注销汽车。
案件 (d)

在 Sembawang Drive,一名无有效驾照的 31 岁男子所驾驶的注销汽车。
案件 (e)

一名 25 岁男子在被吊销驾照期间所驾驶的注销汽车。
案件 (f)

在 Bukit Batok Street 31,一名 26 岁男子在被吊销驾照期间所驾驶的注销汽车。
案件 (g)
**


** 在 Hougang Street 52,两名 20 岁和 24 岁的无证男子所驾驶的两辆注销汽车。
新加坡警察部队 公共事务部 2026 年 4 月 28 日 @ 12:00 PM























